網購遇賣家不出貨 妹子怒告詐欺:「在乎的不是錢」法官這樣判

網購遇賣家不出貨,妹子怒告詐欺:「在乎的不是錢」,法官這樣判。(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經營網路商城的楊姓女子,2021年11月以「身體不適」等理由多次延遲出貨,遭李姓買家怒告詐欺,楊女事後雖提議「免單」作爲補償,但李女稱「不在乎錢、只在乎信用」堅持提告。法官認爲該案單純僅是民事買賣糾紛,與刑法詐欺取財罪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楊女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李姓女子在楊女經營的網路商城,購買2個枕頭、2個梳子,共計1512元,扣除購物金224元后,於同年11月匯款1288元,但楊女卻遲遲未出貨,遭李女報警提告詐欺取財。

楊女到案後堅決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有出貨,是宅配到超商,但李女沒有取貨,因此被退回,並有表示過要退款給李女,甚至提出商品一樣寄出且退款,但對方不接受。

法庭審理時,李女證稱,自己過去多次在該網站購物,之前都很順利,但此次下單並匯款後,網站沒有依約定時間出貨,因此主動詢問賣家,而賣家則回覆「雙11的貨亂、生病不舒服」等等,並保證到貨時間,但她還是沒收到,所以才選擇報警;「我在乎的不是價錢,我在乎的是信用」,雖然後來有收到超商取貨的簡訊,但不知對方會寄什麼東西,因此不敢收。

法官調查,該商城網站固然有出現出貨狀態與實際狀況不符、錯誤之情況,但楊女對出貨延遲、出貨狀態有誤等情況,並非完全置之不理,事後也隨即發貨,並表示意願免費提供延遲之商品,堪認楊女應無意圖爲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犯意。

法官認爲全案單純僅是民事之買賣糾紛,與刑法詐欺取財罪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楊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