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發達…未成年性影像外流恐增加 專家點原因:11-13歲風險高

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因應24日國際丹寧,今天舉辦「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沙龍」活動,與東吳大學學生合作拍攝微電影,局長姚淑文(左二)也到場與學生對談。記者洪子凱/攝影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遭起訴。中央去年修法加強防範非法性影像散佈。北市社會局也提供管道供受害人申訴,截至去年共有148案成立,其中未成年有61案,專家點出網路時代發達,加害人會透過遊戲或交友軟體引誘,未成年中11到13歲是最容易上當。

局長姚淑文也說,隨着網路發達案件預期會越來越多,最重要還是要從根源做起,建立民衆正確觀念。

中央去年初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有關網路平臺提供者知有性侵害犯罪嫌疑情事,應先限制瀏覽或移除網頁資料,同年8月施行,衛福部統計,112年修正新法上路後至去年底性影像線上申訴總案件數計1724件。

姚淑文表示,修法後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於去年7月設立單一窗口提供24小時服務,只要被害人發現性影像違反意願被散播到網路,可撥打電話申訴,除了立案調查外,更提供ㄧ站式服務,包含心理諮商、法律協助等,以保障被害人權益,截至去年共立案148案包含未成年影像61案、成年87案,共下架41個網站。

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廖美蓮表示,隨着網路科技時代發達,使用3C產品越來越方便,小孩更是從小就能用到手機、平板等,國外數據更有統計,11-13歲是未成年中最容易遭偷拍的,可能透過玩遊戲認識他人,遭誘騙上當,要遏止這樣狀況發生,臺灣雖然有規範但分散在各法條中,不像有些國家特立專法,遏制情況惡化,建議中央也可以研擬設立相關專法,保護未成年兒少。

姚淑文也說,性影像外流涵蓋各年齡層.近年接到很多個案,加害者透過交友軟體、遊戲等聊天,拉低受害人戒心,邀請拍裸照、影像等,再要求支付金錢贖回,這類型稱爲「性勒索」。姚強調,除了修法和封網外,更重要是要讓民衆建立觀念,知道這類型外流影片是不法,更要教育民衆預防陷阱,避免受騙上當,纔能有效遏制這類歪風。

家防中心因應24日國際丹寧今天舉辦「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沙龍」活動,與東吳大學學生合作,拍攝製作「『網』前邁進,一『線』曙光」微表情紀錄片,透過影像讓學生族羣及社會大衆瞭解到性影像被害人的心路歷程以及會遭受到的困難和挑戰,更能瞭解到萬一發生性影像遭外流的求助管道,以求減少對被害人身心影響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