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惡搞颱風假消息「不下班不下課」被逮 面臨重罪:3年徒刑及罰款30萬↑

桃園市林姓男子今年9月在臉書「我是中壢人張貼「桃園市明天不下班不下課」電視新聞截圖,遭桃園警方送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今年9月29日,桃園市1名林姓男子在米塔臺風侵臺前夕於臉書「我是中壢人」張貼「桃園市明天不下班不下課」電視新聞截圖,不少市民信以爲真,事後才知道是網友惡搞假新聞,桃園市警局刑大查到林男涉案,林男否認製作,辯稱在網路上看到覺得很好笑才放在臉書粉絲團上,警方依違反災害救法移送,可處3年以上徒刑及30萬元以上罰款

警方調查,林男這張截圖畫面放上臉書社羣「我是中壢人」粉絲專頁上,事後引發軒然大波,林男事後遭檢舉製造假新聞,市警局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根據網路IP位置查出林男涉案並傳喚到案說明,林偵訊時辯稱,他是在網路上看到這張截圖,覺得「不下班不下課」很好笑才放上網,但並非他製作的。刑大指出,米塔臺風侵臺前夕,這張圖在9月29日被放上網,畫面是選自某電視新聞臺新聞報導截圖,上面壓着一行加工後的字「桃園市明天不下班不下課」,警方認爲林男散佈不實停班停課訊息,易造成民衆誤信,已涉嫌違反災害防救法第41條規定移送桃園地檢察署偵辦。

桃園市警局呼籲,民衆的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但若刻意後製修改,散佈不實訊息、謠言或協助捏造、傳播不實之事,警方查明屬實後將依法究辦。

災害防救法第 41 條:乘災害之際而故犯竊盜、詐欺、恐嚇取財、搶奪、強盜罪者,得依刑法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明知爲有關災害之不實訊息而爲第三十條第一項之通報者,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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