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鵬/「水下無人載具」戰略價值高!臺灣36億研發 可惜時機稍晚

印尼漁民去年底打撈到類似中國水下無人載具海翼」的物體。(示意圖/翻攝自中新網

王志鵬/備役海軍上校、現爲中華經略國防知識協會研究員

2020年12月30日依據印尼媒體的報導,一位漁民薩魯丁(Saeruddin)在南蘇拉威西的塞拉亞島(Selayar Island)海域撈起一具「水下無人載具」(UUV, Unmanned underwater vehicles),外型很像中國自主研發的「海翼」水下滑翔機,該漁民26日通報有關單位,隨即由印尼武裝部隊總司令下令轉送到望加錫(Makassar)的海軍基地保管檢查,由於撈獲的地點接近印尼領海,不免讓人懷疑中方正在測量印度洋與南海之間的水下航道,以供解放軍潛艦使用,對此至今中國官方「不承認、不否認、也不迴應」!

其實這種事無須大驚小怪地,因爲目前各先進國家基於本身的戰略利益,都在暗中偷偷摸摸地做這樣有如間諜的情報蒐集工作,只是不會公開明說罷了!更何況甚至還霸權國家,大辣辣地跑到人家的家門口從事這種行爲!

▲中國水下無人載具「海翼」。(示意圖/翻攝自中新網)

美國UUV曾被中國海軍捕撈

以近年美國爲例,2016年12月15日美國海軍「鮑迪奇」號海洋測量船(USNS Bowditch)搭載民間研究人員,在南海先後布放了二枚「水下無人載具」(UUV;Underwater glider)執行水文蒐集,當日晚間在回收時,遭中國海軍捕撈一枚帶走;捕撈的是中國海軍一艘「922 III A」級(舷號ASR-510)的「南救510號」潛艇救難艦,該艦跟隨在鮑迪奇號500碼的距離,在美軍吊起第一枚時,立即捕撈起後方的另一枚。

美國官方隨即宣稱,該水下無人載具當時在南海水域進行合法的海水含鹽量、水溫等軍事測量。

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發言人、海軍上校戴維斯(Jeff Davis)表示,該水下無人載具繫於菲律賓蘇比克灣西北方約50浬餘回收時,遭到中國海軍艦艇帶走,當時鮑迪奇號使用無線電聯繫中國艦艇,要求立即歸還該裝置,但中國艦艇沒有做出相配合的迴應。

五角大廈強調,相關設備與所蒐集資料並非機密,水下無人載具是享有主權豁免權的美國政府財產,據此並向中國發出聲明「立即歸還非法扣走的水下無人載具」。

除了美國國防部發表聲明,要求中國立即歸還,美國總統川普還在推特上嚴正表示:「中國偷了美國的水下無人載具」。

▲ 不僅中國,美國水下無人載具也曾被其他國家軍隊撈捕。(示意圖/翻攝《百度百科》)

北韓曾捕撈疑似美國UUV

無獨有偶,2020年3月平壤展示一枚遭其撈獲由魚雷改裝的無人水下載具。依據報導,這是2006年8月北韓撈捕到,北韓指控系美國所爲的產物。

它的外型與製造痕跡似乎和MK-48魚雷雷同,經比對可能改裝自美國海軍MK-48或MK-37魚雷,應該可以從533mm魚雷管發射釋放出來。

而在旁邊靠泊展示的就是美國海軍「普韋布洛號」(USS Pueblo)通用環境研究艦,該艦於1968年1月23日在北韓東岸元山港外的日本海海域執行情報任務時,遭北韓方面逮捕,史稱「普韋布洛號危機」(Pueblo incident)。對此,美國官方和軍方作爲,也是「不承認、不否認、不迴應」!

▲ 北韓海軍曾撈獲由魚雷改裝的無人水下載具,可能改裝自美國海軍MK-48或MK-37魚雷。(圖/路透)

UUV運用廣泛 可參與搜救

「水下無人載具」的運用目前已經非常廣泛,除了海洋科學研究和探測之外,在非戰時軍事用途的平時,水下無人載具也能投入災害救援。如2009年6月的法航447班機空難和2014年3月的馬航失蹤事件,都可見到自主水下載具參與現身支援打撈或搜救。

此外近期,阿根廷海軍潛艦「聖胡安號」(ARA San Juan)於2017年11月15日在南大西洋失事,美國海軍接獲阿根廷的請求,亦立即派遣相關專業兵力參與搜救行動。

美國所派遣的搜救兵力,系屬美國海軍在2017年9月底纔剛成立的「無人水下載具第一中隊」(Unmanned Undersea Vehicle Squadron 1),駐地位於夏威夷珍珠港,所操作的設備包含一具「藍鰭12D」(Bluefin 12D)無人水下載具及三具「列弗 580」(levr 580)無人水下載具。該無人水下載具特別適合協助搜救工作,美國此次投入的兩型載具均可快速部署和使用測掃聲納(Side Scan Sonar)搜尋大範圍海域。

UUV可偷偷繪製電子海圖

「水下無人載具」應用於平時海洋科學研究上,可以針對國家本身需求的海域進行「海洋環境偵測」(海水的溫度、深度、能見度、鹽分、海洋噪音值等)和「海地地形探測」(繪製海底電子海圖的基礎資料),可以公開的明擺進行,也可以不爲人知偷偷地暗弄。

就軍事應用上,現行「水下無人載具」的研發,具備四種獨特的發展優點:

第一、作戰人員無需在第一線冒險;

第二、發展經費與價格相當便宜低廉;

第三、設計的技術門檻較低;

第四、可以藉由網路形成可觀數量的「蜂羣」(而此蜂羣內部的各個單一成員,也分別專司不同的任務導向,如負責偵查的「尖兵蜂」、負責傳遞情報的「通信蜂」和負責接收指令並進行攻擊的「武裝蜂」等等)。

在戰時「水下無人載具」可以執行:「反潛阻柵」、「反潛偵搜」和「反潛攻擊」等多重多元性任務。

國軍未來的無人潛艦外型將會與「殺人鯨」類似 。(示意圖/翻攝自波音官網

UUV戰略價值高 臺編列36億研發

由此可知研發「水下無人載具」的戰略價值極高,目前我國不論民間或軍方,也都在積極投入人才和資金進行研發,不過就規模與數量的大小有所差異而已。

如2020年國防部委託中科院的「慧龍專案」研製「水下無人載具」,編列36.6億元的預算,預計以5年的時間研發出原型,只可惜投入時機稍晚矣。

對於未來這種高科技產品的運用,必將越來越廣泛,當你有了技術和能力,才能夠有實力執行這類型的黑暗任務,當沒有能力「鬥嘴叫罵」那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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