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公主撕破臉!聯電宣明智兒離婚 律師濫訴妻還告發王敏瀆職
▲宣昶有與妻子王敏鬧婚,而王敏向臺北律師公會申訴,宣家2名律師長期對她和家人濫訴近40件官司。(圖/記者張一中攝)
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與妻子王敏婚變,高院判準2人離婚,而王敏向臺北律師公會申訴,宣家的律師長期對她和家人濫訴近40件官司,其中一件是宣家委任鄧姓律師的妻子告發她瀆職。臺北律師公會受理申訴後,認定宣家律師確實有濫訴等違反律師倫理情事,日前決議將鄧移送懲戒,臺北地檢署也對王敏不起訴。
宣昶有(42歲)爲宣明智的長子,在美國取得中醫執照後,轉投入生技產業,創辦宣捷公司,在大陸地區發展幹細胞技術,目前爲宣捷公司董事長。至於王敏則是長豐公司董事長王公展的次女,兩人2005年結婚,育有2子。
不過於2013年間2人感情生變,翻臉互控,興起多件訴訟。宣男起訴要求離婚,指控王敏常疑心他外遇,還要他跪下發誓,有次爭執更踢他40多下;至於王敏則指控宣男20多年前曾在美國吸毒、酒駕。一審判準離婚,上訴二審後,高院3月27日仍判準離婚。
▲宣明智的長子宣昶有。(圖/記者張一中攝)
而離婚官司一審宣判後,宣昶有委任的鄧姓律師之妻告發王敏瀆職,指控她在2018年4月16日法院審理離婚官司期間,曾聲請該院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用以向臺北律師公會申訴時,作爲檢舉鄧姓律師違反律師倫理的證據。
鄧妻還指出,王敏把錄音光碟用在與該案訴訟無關的地方,當成向律師公會檢舉內容,還多次引用這個法庭錄音光碟,因此認爲王敏涉犯《刑法》泄露國防以外機密罪。
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證據不足不起訴王敏。而王敏泣訴宣家對她和家人濫訴近40件刑、民官司,臺北律師公會受理申訴後,認定宣家律師確實有濫訴等違反律師倫理情事。該錄音光碟內容經法院認定,非涉及任何國家機密或其他依法令應予保密之秘密,故王敏無泄漏「秘密」之可能,鄧姓律師之妻仍告發王敏涉嫌瀆職罪,在法律上顯然不能成立,而僅系故意爲有損訴訟上對王敏之不當行爲,不符律師職業之品位與尊嚴,日前決議將鄧姓律師移送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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