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搬家獨留5月男嬰在副駕 10分鐘後摔落窒息亡
邱姓父母爲搬家獨留5月男嬰在副駕,10分鐘後返回愛子已摔落窒息亡,圖爲示意照。(蔡依珍攝)
桃園邱姓父母爲搬家,將5個月大的兒子放在車內副駕駛座上,孰料男嬰自己翻身摔落座位、面部朝下無法自救,父母10分鐘後返回車上發現時,男嬰已臉部發紫,緊急送醫搶救一度好轉,仍在16日宣告不治,家屬悲痛欲絕,社會局呼籲不要獨留6歲以下孩童,除將面臨最高1.5萬罰則,也易發生憾事。
邱姓父母育有3名子女,去年11月在2個女兒後生下邱姓男嬰,家族都很開心,孰料今年4月29日深夜23點,邱男和溫姓妻子在處理搬家事宜,溫婦原本揹着兒子,爲了幫丈夫,把年僅5個月大的兒子卸下放在副駕駛座上,隨即幫丈夫搬運傢俱。
豈料邱姓父母10分鐘後返回車上,驚見兒子已從副駕駛座位上跌落腳踏墊上,且面部朝下,救起時已臉部發紫,緊急送醫,因有短暫窒息,住院治療長達4個多月,月初一度狀況好轉,返家自行照料,豈料16日仍因高燒不退再度送醫急救,仍在半小時後宣告不治。
家屬悲痛不已,不解只是「離開一下」怎發生憾事。社會局強調:「絕對不要讓孩子獨自待在任何空間!」依據《兒少法》不可讓6歲以下的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爲照顧,違者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還要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但罰錢、輔導事小,因一時疏忽,釀成永遠無法挽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