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建築法規!新竹知名補習班 「勒令改善4年」仍繼續招生
▲新竹市知名「羣益補習班」多次被市政府稽查到未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開設補習班。(示意圖/視覺中國)
新竹市知名升高中、大學的「羣益補習班」多次被市政府稽查到未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開設補習班,新竹市政府從2015年開始不斷勒令改善、停業甚至開罰,但負責人卻依然故我,終於在2018年被依違反建築法移送法辦。法官念及負責人蘇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並考量蘇男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中,但因文件不足自行領回後,至今都未再次提出審查聲請,因此依觸犯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依建築法規定停止使用之建築物,經制止不從罪,判拘55日,易科罰金5萬5千元。
據判決指出,蘇男爲新竹市「羣益補習班」的實際負責人,明知該址建築物覈准用途爲店舖、住房類,竟未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即在此處開設補習班。市政府於2015年7月以違反建築法案件裁處書限期改善,但蘇男卻未辦理用途變更登記,繼續經營。
2016年8月,市政府再對補習班以違反建築法案罰鍰新臺幣6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但工務處人員卻在2017年7月再次發現,蘇男仍未辦理用途變更登記,而繼續經營。
2017年8月,新竹市政府再以執行違反建築法案件裁處書依建築法規定,命其即日起勒令停業,不過,蘇男依然我行我素,對市府發出的公文置之不理,繼續營業招生,2018年5月蘇男終於被工務處依違反《建築法》被移送法辦。蘇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爲,蘇男身爲補習班負責人,從事與教育有關工作,卻在市政府屢次要求改善、停業並制止後,還對市府命令置之不理,念及蘇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並考量蘇男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中,但因文件不足自行領回後,至今都未再次提出審查聲請,因此依觸犯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依建築法規定停止使用之建築物,經制止不從罪,判拘55日,易科罰金5萬5千元。
羣益補習班屢勸不改時程表:
2015年7月 市府以違反建築法案件裁處書令限期改善。2016年8月 市府以違反建築法案罰鍰新臺幣6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2017年8月 市府依建築法規定,命其即日起勒令停業。2018年5月 市府依違反《建築法》將蘇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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