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歸還、繼續使用超額頻寬…若臺灣大過午沒送件 NCC「一定開罰300萬」

臺灣大哥大(3045)並臺灣之星後,原應在6月30日歸還超額頻寬,但並未履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週三(10日)正式開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大哥大(3045)並臺灣之星後,原應在6月30日歸還超額頻寬,但並未履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週三(10日)正式開罰。根據規定,臺灣大應在今天中午前,向數位部辦理申請繳回超額頻寬,向NCC申請變更網路設置計劃。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還須瞭解臺灣大是否有按時間送件到NCC,如果中午前沒有送進新的計劃,必罰300萬元。

NCC上週三針對臺灣大祭出兩項開罰,第一項開罰針對臺灣大未履行歸還超額頻寬,處以30萬元怠金;另外一項開罰,則是針對臺灣大「不但不歸還頻寬,還繼續使用超額頻寬」而開罰,NCC給予臺灣大三天寬限期,要求臺灣大在文到三日內改正網路設定,若屆期未改正,將處以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