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能用胡歌、古天樂給新物種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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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隻蟲子因爲以胡歌、古天樂取名而火了
在生態學領域期刊《世界生態學》刊登的一篇學術文章中,一種在四川發現的叉襀科新物種正式以胡歌、古天樂的名字命名爲胡古叉襀(Nemoura hugekootinlokorum Wang & Meng, sp. nov.)。
文章的摘要提到,該物種是爲了致敬胡歌、古天樂而命名,以此感謝他們對中國西部山區環境保護與基礎教育事業的貢獻。
胡歌、古天樂並非是第一個名字被拿來命名新物種的名人。
2012年,澳大利亞科學家新發現了一種罕見的牛虻(horse fly),將其命名爲“碧昂絲(Scaptia beyonceae)”。因爲這種牛虻不僅身材曼妙,而且下腹部密佈着金黃色細毛,研究人員形容其爲“蒼蠅界古往今來第一天後”,所以,以此來向流行音樂天后碧昂絲致敬。
約翰·克里斯(John Cleese)是英國喜劇界大師級的演員和編劇。2005年,科學家把一種新發現的毛狐猴命名爲Avahicleesei,以致敬他在狐猴保護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
△圖自果殼網友
出生於瑞典的葛麗泰·嘉寶(Greta Garbo)領銜主演了多部無聲電影和好萊塢早期的有聲電影。因爲她高貴的氣質和些許神秘,科學家把一種新發現的孤獨雌性黃蜂命名爲Rostropriagarbo。
△圖自果殼網友
達斯·維德(Darth Vader)是電影《星球大戰》(Star Wars)的角色。因爲他的一身裝束與一種學名爲Agathidiumvaderi的新發現物種甲蟲非常相似,兩者都有寬廣發亮的頭部,眼睛也非常相似,所以達斯·維德被用作新物種的名字。
△圖自果殼網友
以胡歌、古天樂取名的蟲子火了之後,也有不少網友提出疑惑:發現者真的可以給新物種隨便起名嗎?
對此,成都華希昆蟲博物館館長趙力表示,按照國際慣例,發現者擁有對新物種的命名權,甚至有人用女朋友爲其發現的新物種命名。
一圖瞭解新物種起名規則↓↓↓
屬名:新物種屬於哪個類羣,就必須用這個類羣的屬名,按照科學的分類依據取,不能隨便更改。
種名:種名的自主性較強,可以範圍很廣泛,幾乎可以隨意確定。在國外,不少學者喜歡用親朋好友的名字給新物種命名。“胡古叉襀”遵循《國際動物命名規約》(第4版)第31.1.2條款,以胡歌姓名的拼音“Hu Ge”、古天樂姓名的拼音“Koo Tin-lok”加上拉丁化後綴“-orum”來命名。
關於後綴,《國際動物命名規約》中也有明確的規範:
如果該人名爲一男子姓名,須在該名稱的字幹上加“-i”;
如果爲多男或一男(多男)和一女(多女)共用,則加“-orum”;
如果爲一女,加“-ae”;
如爲多女,加“-arum”。
發表命名者的姓氏:主要體現的是對命名者的尊重,“胡古叉襀”的第三個單詞Wang & Meng是兩位作者的姓氏“王”和“孟”。
尾綴:1999年以後發表的新的名稱,必須在文章中特別標明它是個新名,最好用拉丁字“sp.nov.”,“gen.nov.”,“fam.nov.”,“nom.nov.”或這些字的對應譯文。
又有人提出疑惑:爲什麼新物種命名必須用拉丁文?
①按照《國際動物命名規約》,發表新物種必須採用拉丁文的學名,不遵守就不會被國際認可。
②拉丁文作爲一種古文,目前已經鮮有國家作爲母語,是國際上相對最穩定的文字系統。
③一種拉丁文名字在不同的國家、用不同的語言可以翻譯成很多名字版本,在某個區域內可以使用,但在國際上就只承認拉丁文這一個。
隨着社會發展變化,新物種命名的公開方式也發生了變化。
趙力介紹,過去,新物種的發表及命名,要求必須在紙質文檔中出現,並且需要複製1000份以上,存放在較大的博物館、圖書館中方便人們查詢。如今,按照約定俗成,在國際較權威的網絡雜誌等發表也基本會得到認可。
(央視新聞綜合川觀新聞等)
監製丨陸毅
製片人丨鄭弘
編輯丨王丹妮 何肖南
審校丨左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