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正視大巨蛋多元需求遭監院糾正 內政部:會重新檢討

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圖/內政部提供

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引發臺北市府與內政部隔空駁火,監委今天指出,臺北市府漠視其他非體育如演唱會使用的適法性,引致紛爭不斷,內政部亦未正視大巨蛋多元化複合使用需求,爲此糾正臺北市政府、內政部。內政部對此表示,未來會重新檢討。

監委林盛豐、王美玉今天指出,大巨蛋體育館是經行政院覈定的國家重大經濟建設,採BOT方式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均負有法定監督義務,演唱會使用並非遠雄公司現在所提出,從2006年簽約起,臺北市政府即知除體育館使用外,另要做藝文表演、集會及展覽等使用,並有簽訂合約書可稽。

監委指出,但臺北市政府未能本於權責面對相關建管法令或內政部釋示,漠視藝文表演或演唱會使用形式適法性,引致紛爭不斷;內政部業管建築技術規則內的建築物使用類組,對於演唱會使用形式,亦欠缺明確規範。

對此,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指出,早期都市計劃覈准內容相當多元,對於後期建築物適用型態和防火避難空間的規劃設計,監察院認爲應該更多元。他強調,無論是建築型態、防火避難設計,都是以分項、更加嚴格的方式處理,不會有這樣的困擾存在。

吳欣修指出,未來會重新檢討,思考是否還可以有再精進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