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記點 民團3月17日快閃 抗議道安退步

行政院會上週通過10項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衆檢舉。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11日宣佈,將發起快閃抗議活動,呼籲朝野立委退回法案。(鄧博仁攝)

行政院會上週通過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衆檢舉,連日來被批評是「道安退步」,包括行人路權團體、職業駕駛和學者都不滿。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11日宣佈,將發起快閃抗議活動,呼籲朝野立委退回法案。

交通部修法將限縮10項違規不予民衆檢舉,包括未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騎車抽菸、倒車不注意行人、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公車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並排臨時停車、佔用身障車位等。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臺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臺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團體昨舉行記者會,批評政府政策退步,提出「道路工程要改善」、「配套措施要規畫」、「駕訓教育要改革」、「交通執法要加強」、「退回修法草案」5項訴求,3月17日上午10時將在多個縣市發起快閃抗議,3月23日則回到立法院前遊行。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表示,去年交通事故死亡再次突破3000人,受傷53萬人也創新高,交通部不去檢討改善,反而限縮違規檢舉,既然溫和喊話無效,那隻能走上街頭表達訴求。

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於濟則指出,身障者出門有許多障礙要克服,如果微罪不罰,屆時人行道、騎樓、公車停靠區等區域違停,甚至身心障礙停車格被佔用,當「檢舉」這唯一行政救濟手段都沒有辦法幫助自己時,等於要身障者只能待在家裡。

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則認爲,在道路環境改善前,應該要適當修正道安條例,民衆檢舉氾濫要限縮,他舉例,臺北市5名檢舉魔人3年內檢舉10萬件,「這樣對交通有幫助嗎?其實沒有。」

陽明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表示,不認同用罰款輕重區分微罪,什麼樣的違規與事故有關聯,應該要去深入分析再劃分,對社會較有說服力。此外,罰款與違規記點有不同的涵義,有些人罰錢罰不怕,透過記點吊扣、吊銷駕照,讓駕駛一段時間不能開車,還要重新受訓、校正安全觀念,這纔是制度設計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