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澄清未追殺銀行員妻女 監委高涌誠問:爲何不撤告?

監委高涌誠。(季志翔攝)

富商翁茂鐘被控藉訴追殺百利銀行(現法國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導致諸枉死,翁續要求諸的妻女代諸賠償5億,翁近日登報澄清,指是諸的妻女「自行」遞狀承受訴訟,並非他要追殺。對此,監委高涌誠表示,承受訴訟是正當權益的防衛,不應拿正當權益說諸的妻女不放手,「若翁茂鍾說沒有追殺,爲何不撤回訴訟?」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爆與富商翁茂鐘不當往來,扯出重大司法醜聞法務部下令重啓調查包含「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僞造有價證券自首案」、「諸慶恩僞造定文單案」等4案。

對於被外界質疑逼迫吳仙富自首,還追殺諸的妻女,翁茂鍾近日登報澄清,辯稱他沒能耐逼吳自首,同時澄清他沒有追殺諸的妻女,而是對方自己要承受訴訟。對此,監委高涌誠直言,翁茂鐘的說法「避重就輕」。

高涌誠說,翁茂鍾稱吳仙富未經董事會同意,私下找巴黎銀行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並以公司名義開出1千萬美元本票給百利,這部分由於吳已過世,且案發至今逾20年,無法看到當初的會議資料,無從反駁,但這並非調查重點,重點是翁在訴訟期間,和司法人員密集接觸且買股。他強調,不能說吳仙富沒有被迫害,就推論司法官問題,這樣的說法跳太快。

至於翁茂鍾澄清未追殺諸的妻女,高涌誠表示,內行人聽聞後都會嘆一口氣,他指出,承受訴訟是正當權益的防衛,不應據此說諸的家人不放手,若沒有要追殺諸慶恩,就直接撤回對諸慶恩的訴訟即可。

高涌誠解釋,若諸的妻女沒有承受訴訟,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當事人不聲請承受訴訟時,法院亦得依職權,已裁定命其續行訴訟」,若還不承受,就是一造辯論判決,「難道對方手要綁起來給你打?」

高檢署昨查出,翁茂鍾曾與股市名嘴古董張」張世傑炒作佳和股票,翁被判1年確定,獲准易服社會勞動,翁於2012年到2013年在臺南官田分駐所易服勞動時,疑多次缺席卻簽到,警涉包庇放水,臺南地檢署昨約談麻豆分局當年承辦業務人員和官田所員警共10人,全案僞造文書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