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RCEP是否衝擊勞動權益?
2020年是全球經濟市場艱困的一年,新冠疫情截至今日爲止並沒有趨緩,隨着氣溫的下降疫情又開始逐漸加劇,這「防疫戰爭」,似乎也成爲了國際間軟實力的象徵,各國的防疫措施、人民的罹病率及死亡率、口罩供應的數量乃至於疫苗開發的成效等,皆是各國競爭的指標。
但在防疫過程中,如何能維持勞工就業率、GDP的成長以及國際間的貿易協定該如何進行,都是政府在防疫時須同步關注的議題,2020/11/15,歷經8年的不斷的磋商,全球最大的貿易協定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已經簽署,這項協定的經濟規模預估達23兆美元(佔全球GDP的1/3),可見此貿易協定對於世界的衝擊不容小覷。
當各國都着重在RCEP簽署後零關稅貨品涵蓋率將在10年內達到91%時。另外一項更應該受到重視的議題卻鮮少人提及。
根據統計,在簽署RCEP的區域內所有國家的總人數爲22億人(佔全球人口30%),如此龐大的勞動人口,勞動權益是否因貿易協定的簽署受到保障?或是勞動者將面臨更艱鉅的挑戰?
綜觀目前國際間所有重要的貿易協定,都將勞工議題納入勞工專章或是勞工條款內進行保障,如近期兩岸都想爭取加入的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其內容當中就完整的敘明瞭保障勞工權益方式,並於內文中提到:「各會員國應保障勞工執行的勞動權利;並改善工作條件及生活水準;以強化合作及會員國間處理勞動議題之能力」,協定中也要求加入的各國的勞動法須包含ILO(含國際勞工組織)對於勞動權利中的四項普世價值:
1、結社自由及團體協商權利;2、剷除所有形式之強制勞動;3、禁止最惡劣形態的童工及其他對兒童與少年之勞動保護;4、消除就業歧視。並且提倡會員國應提倡CSR(企業社會責任)或是EAP(員工關懷協助)等積極作爲。CPTPP也建立了一套公共申訴制度和設立勞動委員會,讓所有的勞工都能有透明的管道申訴及瞭解國際間重要的勞動議題。
2019年,ILO發表了一份研究,當中提到了G7高峰會對於勞動條款的重要性,目前G7的所制定的勞動條款中,大約七成左右的內容都比照ILO所制定的公約。截至2019年的資料顯示,WTO承認有效的293個RTA(貿易協定)中,目前僅有85份有制定勞動專章或是勞動條款,顯示出勞動權益保障的困難度,不可諱言的,ILO目前所制定的公約中,並無法全面性的將勞工權利納入保障之中,主要的原因除了各國民情的不同外,各國政府對於勞動權益的保護也具有排他性,如何能將其整合串聯,也將是未來的挑戰之一。
仔細瞭解RCEP的條文後,可以發現在此貿易協定中,並沒有制定有關勞工議題的條文,各國重點都聚焦在關稅降低的議題之上,勞動者的權益儼然成爲各國利益底下的墊腳石,令人感到諷刺的是,簽署RCEP的15國中,其中有接近半數的國家也同時簽署了CPTPP,並且絕大多數的國家都加入了ILO,利益當前,勞動權益也就成爲獲利時所需付出的必要成本了。而在臺灣努力爭取加入RCEP或CPTPP的同時,如何能保障勞工,避免勞工變成經濟下的犧牲品,應是政府須正視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