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RCEP生效後 臺灣對外貿易處境

中國主導成立之RCEP已完成簽約生效。計有東協十國,及中、日、韓、紐、澳及印度共15國22.7億人口,及GDP 26兆美元,出口5.2兆美元。在整合區域內夥伴國家相互減免進口關稅;區域外非會員國如臺灣則要多負擔約10%以上的關稅。影響最大的是臺灣面板、石化、鋼鐵、工具機、紡織品外銷RCEP各國。

2003年WTO在墨西哥杜哈會議失敗後,各國都重返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定(FTA)。

至2014年全球已簽署FTA計有500個。至2014年底各國與自由貿易協定(FTA)夥伴之間的貿易額佔本國總貿易額之比重(覆蓋率):韓國 62.2%、新加坡76.42%、日本18.6%。後續談判中之FTA簽訂協定後,各國覆蓋率:新加坡將達87.3%、韓國83.39%、日本71.24%。目前臺灣已簽訂FTA(含中南美五小國及中國之早收清單)覆蓋率僅9.68%。

兩岸經貿協議,即「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其下之「投資保障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貨物貿易協議」與「爭端解決協議」等。從ECFA到立法院審議「服務貿易協議」遭到民進黨、臺聯嚴重的杯葛。太陽花運動阻止了「服貿」協議通過,也中止了「貨貿」等協議之進行。

2013年6月兩岸ECFA簽署後,臺灣就陸續和紐西蘭及新加坡談妥了自由貿易協議草案。只待兩岸完成「貨貿協議」,臺灣就有機會和更多國家洽籤FTA。但遺憾的是太陽花運動中止了臺灣對外簽署經貿協定之機會。

在中國反對「一中一臺」、「兩國論」狀況下,沒有兩岸之ECFA臺灣不可能與任何非邦交國簽定「FTA」。臺灣也無緣進入CPTPP更何況RCEP。兩岸ECFA合約期限已至,但大陸並未終止ECFA,臺灣或仍有機會重啓後續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