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柏林簽下了500萬的訂單” 江蘇江陰:簡案快辦爲企業贏得發展空間

本報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玄曉霞 顧月月)“在柏林某國際展會上,我們合作洽談順利,公司已簽下一個500萬元的訂單,同時進入另一家跨國公司的採購名錄,正在洽談一筆2000萬元的訂單!”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收到了來自A公司的喜訊。

江陰市A公司是江蘇省專精特新制造企業,擁有多項自主知識產權。近幾年,公司發展迅速,員工達數百人,產品遠銷歐洲等地,年出口額近億元,海外市場前景廣闊。2020年6月,因運輸物流制度不健全,A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18萬餘元,A公司和實際控制人鄭某被刑事立案。今年4月9日,A公司及鄭某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移送江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審查犯罪事實中發現,鄭某名下的另一家貿易型關聯企業B公司也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涉稅金額5.5萬元,但尚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根據今年3月20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稅收徵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刑法相關規定,B公司涉案行爲不構成犯罪。辦案檢察官在經過審查後初步認爲,A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8萬餘元雖然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且具有自首、補繳稅款、認罪認罰等情節,可依法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此時,距離在德國柏林舉辦的某國際展會的開展時間,已不足1個月。

“如果確定鄭某和A公司涉及的案件可依法作相對不起訴處理,那麼就要加快進度,同時監督公安機關及時對B公司撤案。”辦案檢察官說。

隨後,辦案檢察官與公安機關覈實B公司處理情況,形成辦案影響評估報告,向本院“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彙報監督撤案情況,向檢察長彙報對鄭某和A公司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意見,完善審查報告,草擬風險提示函和不起訴相關材料……此後幾天,辦案檢察官有條不紊地忙碌着。

4月22日,江陰市檢察院依法監督公安機關對B公司撤銷刑事立案,並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4月23日,江陰市檢察院對A公司和鄭某依法公開宣告相對不起訴,同時邀請承辦民警、江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工作人員參與宣告過程,闡明不起訴的理由,並闡釋保護民營企業司法政策的背景、意義以及重要性;在場各方還就對鄭某解除強制措施和出境限制、返還相關證件、開展行刑反向銜接等工作達成共識。

至此,這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在15日內順利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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