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官員」深圳前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判囚終身
廣州市中級法院28日對深圳市前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案公開宣判,蔣受賄8200多萬港元財物,被判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14年,蔣尊玉在任龍崗規劃國土局分局局長、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水務局長、環境委員會主任、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承接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3265萬元、港幣4670萬元。法院認爲,蔣尊玉受賄罪名成立,鑑於其主動退回部分贓款,從輕處以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