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接受!死刑「有條件合憲」 高大成嗆廢死:你有至親被殺害嗎?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記者趙容萱/攝影
37名死囚認死刑判決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昨判決,「有條件合憲」。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他堅決不贊成廢死,認爲犯罪者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判處死刑就應該要執行,他也曾問過廢死聯盟成員「你有至親被殺害嗎?如有再來贊成廢死,我欽佩!」
高大成表示,他從事法醫工作40年,從沒看過死刑犯改判出獄後未再犯案的例子,這些罪犯大多都是因爲「被看不起」而動手傷人,但這些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他無法接受死刑「有條件合憲」,因爲憲法本來就有死刑,不然就直接廢除死刑,現在說不能唯一死刑,不能理解是甚麼道理。
高大成認爲,死刑一定要執行,因爲殺人犯再犯機率高,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而且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可以裝出來,藉此逃避死刑槍決,是很大的漏洞。但對於無法確認爲其所爲或仍有疑慮者,爲免造成冤獄,當然不要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