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說37死囚不會放出來 羅智強譏法務部長能控制法官?
立委吳思瑤說民間擔心37名死囚「被放了」,她認爲這是謠傳。記者王宏舜/攝影
憲法法庭作出「死刑合憲」的判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應予尊重,因爲兩公約國內法化是前總統馬英九所推動,但她說民間擔心37名死囚「被放了」,真的會有這樣的事嗎?她認爲這是謠傳。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不會配合踐踏八成民意的憲法判決的修法,立法委員也不應配合實質修法,民衆也要監督誰是修法的「廢死同路人」。
羅說大法官迎合民進黨廢死黨綱,他無法接接受,並追問37名死囚是否放出來,是法務部能決定的嗎?法務部長鄭銘謙無法回答,而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也無法保證死刑犯會被放出來,羅說「你們連賴清德的晚餐吃什麼都不能預測了」。
羅智強一樣援引持鐵錘性侵虐殺師鐸獎退休女教師的劉志明案,指最高法院在判決中以說劉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但虐殺、咬掉身體部位、性侵、強盜都不嚴重?民進黨還護航說「沒有廢死啊」,但死刑犯一個都不執行,還不叫實質廢死嗎?賴清德2028年5月19日卸任前根本不會執行死刑,他拜託法務部「打我的臉啊!」
在劉志明案中,最高法院直接說已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中有關自白補強證據及檢察官舉證責任的規定,符合憲法法庭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判決意旨,讓羅無法接受。
立委王鴻薇也指出,憲法法官釋憲後,劉志明德到免死金牌,受害者與受害家屬不能得到社會正義,未來監所是否要社「長照中心」,繼續用人民納稅錢來養他們?另外,犯罪時有精神疾病,審判期間有精神疾病,甚至判決定讞後也出現精神疾病,全都不能判死、執行死刑,這樣還不是實質廢死?兇手用殘忍的手段殺人,卻只要精神出現有況就可以不用判死刑,尤其司法精神醫院人手不足,檢調花了大筆時間、人力辦案,交給法院後卻不判死,這叫什麼「正義」、「免死金牌」?
委翁曉玲對於憲法法庭設下判死的重重條件,是否合理?她質疑之前的評議簿都還保留嗎?翁曉玲並說大法官這次的裁判根本是訴外裁判。另外,大法官要求在偵查開始、連罪名都還沒確定,就要花錢找律師幫被告辯護,合理嗎?大法官分明要檢警調「看到黑影就開槍」勞民傷財,但聘請的法律扶助律師,又是司法院捐助,1年要編2億元,翁曉玲質疑爲何要拿人民的納稅的血汗錢去替殺人犯辯護?
「大法官要律師在場,就是打臉檢警調」不過翁曉玲認爲黃麟倫今天備詢只是「代主受過」,畢竟判決也不是黃判的。
立委羅智強質疑法務部長鄭銘謙連賴清德總統的晚餐吃什麼都不能預測了,卻說37名死囚不會被放出來?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