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撞傷女騎士 板模工因一通電話竟「肇事逃逸」下場慘了
無照撞傷女騎士,板模工因一通電話竟「肇事逃逸」,下場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從事模板工作的高姓男子,去年9月間無照駕駛,騎車行經頭份市成功路與信東路交岔路口,竟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車道搶先左轉,與後方騎乘電動自行車的莊女碰撞,致其人車倒地,並有多處傷勢,怎料高男事後竟肇事逃逸。苗栗地院法官審理,高男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3月;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高男未領有駕駛執照,去年9月18日下午4時51分許,騎車沿苗栗縣頭份市成功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經該路段與信東路交岔路口欲左轉信東路時,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貿然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搶先左轉,與騎乘電動自行車的莊女發生碰撞,莊女因而人車倒地,受有頭部外傷並右眼瘀腫、右胸挫擦傷及四肢多處挫擦傷之傷害。
怎料肇事後,高男因聽聞莊女打電話給其丈夫到場協助處理,竟逕自騎乘機車離開現場,案經警據報後,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逮捕高男。
法官審酌高男於偵查及法庭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有意願與莊女調解,但因莊女未到而調解未成立;考量莊女身體健康法益受損害之程度、高男過失情節等一切情狀,法官依高男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3月;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