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陪酒「趕期末考」想閃人 大二女慘遭恩客扯頭性侵

▲一名酒店經紀透露,現代人笑貧不笑娼,北市約有「1/3」的酒店小姐學生。(圖/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大學生瘋打工!臺北市某大二女學生,課餘林森北路陪酒賺錢,年輕貌美被30多歲的周姓男客看上,多次花錢「框到底」,但都沒有性交易。去年6月,這名女學生又被帶出場,她原想以「趕早上10點課」爲由先離開,卻被周男制止「妳不跟我做,怎可能讓妳走?」性侵得逞。高等法院22日判周5年2月徒刑

檢警調查,現年30多歲的周學騰,每月一號發薪日,都會到中山區制服酒店「新濠」消費,因此認識了在該店上班的女大生「芸芸」(化名)。

去年5月1日,周男在店內詢問芸芸接不接「S」(性交易),若能接受,他就願意花1萬多元「框到底」帶芸芸出場,但當天周男付完錢後,卻因公司有事先行離開,兩人未發生關係。隔了一個月後,周男再次來到酒店,直接指名芸芸坐檯,二話不說馬上「框到底」,叫計程車直驅新北市「美麗海」汽車旅館

芸芸供稱,當天周男沒有先講要性交易,到旅館已是早上5點多,她因還在念書,10點有課要考試,希望先睡一會兒,未料8、9點起來準備上學時,周男竟不肯放人,硬壓她的頭逼她口交,再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慘遭蹂躪的芸芸待周男離開後,打電話跟店內媽媽桑和酒店經紀哭訴,「這事可大可小,你包個紅包,讓芸芸接受就好。」周男在酒店幹部要求下,包了8千元給芸芸希望換得原諒

「我看到放在桌上那疊錢……,就覺得噁心!」但芸芸不願接受周男的「善意」,逕自上警局報案審理期間,周男不斷辯稱他和芸芸早有性交易的協議,只是當天沒有再講一遍而已。

法官認爲,周男6月1日上酒店是「純框」而非「S框」,帶出場不等於可以發生關係,能否上牀還是要經小姐同意,一審判他5年2月徒刑,二審亦維持原判

「現在陪酒小姐有1/3是大學生。」北市一名外表酷似藝人張震的酒店經紀主管透露,現代人笑貧不笑娼,高學歷下海者比比皆是;雖然酒店在應徵時都會強調「要不要S隨小姐」,但喜歡「霸王硬上弓」的客人也很多,某位陳姓知名補習班老師就有這種怪癖:「他最愛找剛上班的大學妹,強姦別人再塞錢封住女生嘴。」

「以爲躺着就能賺皮肉錢,沒有那麼容易的......。」該經紀主管語重心長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