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限聚令」禁超過4人聚集 林鄭:違者擬「直接罰8000元」

香港「限聚令」實施後,餐廳座位要保持1.5公尺距離。(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29日起禁止多於4個人羣組公共場所聚集,以避免新冠肺炎疫情擴散,香港特首林鄭月娥31日進一步表示,警方目前主要以口頭解釋及警告方式執法,但日後不排除不經警告,直接向違例人士發出2000港元(約7800元新臺幣)的罰單

林鄭月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接受媒體採訪,她指出,香港的確診個案在7天內從300起增加至超過600起,新增來源主要是海外返港人士,這位醫護人員帶來沈重壓力,也爲執法工作帶來負擔。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會議。(圖/香港立法會

林鄭月娥提到,至今已向海外返港人士發出超過5萬張強制檢疫令,但有不少人違反檢疫令,政府對這些行爲零容忍,至今已經有70多人違反居家檢疫令外出,被送往檢疫中心強制隔離,之後將提出檢控,「以身試法有嚴重後果,已有3名被告被判即時入獄,希望每位接受居家檢疫人士要認真想想,是否要影響自己的學業事業前途。」

林鄭月娥還說,政府29日起禁止多於4個人的羣組在公衆地方聚集,警方目前以口頭解釋及警告方式執法,但不排除日後會不經警告,直接向違例人士發出2000港元的罰單,「希望大家在這段時間避免公衆聚會,也感謝有市民舉報,大家要勸告身邊接受檢疫的朋友留在家中。」

此外,據港府30日公告,有3名男子因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定,被判處立即監禁,其中一人因提供假住址作爲檢疫地點,被判監禁3個月,另有2人在家接受強制檢疫未滿14日就離開檢疫地點,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分別被判處監禁10日及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