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兇嫌」無期定讞!法務部長尊重判決:回去要檢討現行法規
▲法務部長蔡清祥聲稱,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圖/記者李毓康攝)
內湖隨機殺人事件、「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15日下午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死。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受訪時指出,他尊重法官的認定,但後續會針對兇嫌精神方面的問題,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希望偵查、審判過程有一套較精緻的標準,讓司法人員能夠做出比較合乎社會期待的判斷。
全案起於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3月於臺北市內湖區,光天化日下突遭持刀的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王景玉曆審都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還是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景玉確定逃死。(圖/記者吳銘峰攝)
對此,蔡清祥下午受訪時指出,針對個案他尊重法官及檢察官的認定,但在政策面上,法務部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尤其在認定嫌犯是否有精神問題這部分,在偵查與審判過程需要有一套比較精緻的標準,供司法人員作認定。
他續稱,要不然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精神疾病等理由來讓責任減輕,這個是社會不願樂見的,所以會從制度面來檢討。至於精神鑑定的部分,蔡清祥認爲,不是司法人員自身就能夠做,還要結合衛生等專業人員一起討論,看看日後面對這類社會案件時,要如何讓司法人員能夠做出合乎社會期待的判斷。
另外,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15日傍晚也做出6點聲明迴應:
一、 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我們感到遺憾。
二、 我們在原二審與更一審皆對量刑表達相同意見,這是訴訟程序必要的一部分,每次的表態都是試煉着我們如何對待人生的不幸、對犯行的仇恨,坦白說:每一步都很艱難。請體諒我們的悲憤。
三、 既然司法做了決定,我們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正視犯人的處遇,達到真正的矯正效果,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
四、 在悲憤之外,我們會致力於改善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的困境,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讓弱勢有所依靠,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