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論文門判重審 彭文正喊勝利
彭文正提告確認蔡英文(見圖)學歷案,遭臺北地院駁回後,他再提上訴,經高等法院20日開庭後認定,北院程序有重大瑕疵,發回北院重新審理。(本報資料照片)
彭文正(見圖)提告確認蔡英文學歷案,遭臺北地院駁回後,他再提上訴,經高等法院20日開庭後認定,北院程序有重大瑕疵,發回北院重新審理。(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總統大選前持續延燒至今的「蔡英文學位門」爭議,出現重大發展。媒體人彭文正提出確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遭臺北地院駁回後,他提上訴,高等法院20日開庭後認定,北院未經言詞辯論,有重大瑕疵,因此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重新審理。
彭稱蔡敗訴 遭蔡的律師反駁
得知判決結果,彭文正馬上在臉書發文稱:「論文門重大勝利,高院判蔡英文敗訴!」蔡英文的律師連元龍、張日昌立即聲明迴應,彭的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高院判決並未對蔡英文博士論文是否存在進行實體認定,只是發回重審。
蔡英文的律師表示,蔡的博士論文及博士學位,皆有論文、倫敦大學學位證書、倫敦政經學院公開聲明等佐證,並無彭所稱「高院判蔡英文敗訴」的事實。
彭提告主張,蔡沒有合格通過「1984年版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博士論文」,無博士論文即無法取得博士學位,這是公衆周知之事,他因此批評蔡事後提出的博士論文及其學位都非真實,卻遭對方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
彭解釋,蔡英文指責他抹黑、造謠、散佈假消息,但爭議的關鍵在於該論文是否存在,這也影響蔡是否可以另向他主張民事的侵權行爲賠償,該論文是否存在造成他的法律地位不安,他爲此提起確認之訴。
臺北地院 一審未辯論即判決
去年1月15日,北院審理後認爲,論文及蔡英文具有博士學位身分的存在與否,是一種單純「事實問題」,並非「法律關係」,不能做爲「確認之訴」標的,彭提起的確認訴訟,在法律上顯無理由,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
彭相當不滿狠酸法官說,看不見就揮劍叫盲劍客,他質疑法官完全沒有開庭,選後第4天直接判決,司法史上頭一椿?並反問法官訴狀看了沒?他不服判決提上訴。
高院昨進行言詞辯論,吸引近百名民衆旁聽,許多阿公阿嬤擠爆法庭的旁聽席,大家都關心案件審理狀況;審判長黃明發認爲,目前文獻對「基礎事實」沒有明確定義,由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彭表示,博士論文是博士的必要條件,無論文即無學位,這涉詐欺等法律規範,他質疑「爲什麼要浪費國家資源?」他的律師主張,北院法官應該闡明、表示意見,但卻不開庭直接判決駁回,應發回北院更審。
辯論庭後,合議庭馬上作成判決,法官解釋因爲雙方的律師,都沒有表明願意由高院直接裁判,爲了維持當事人審級利益,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重新審理。
高院判決理由強調,彭請求確認的事項,是否涉及其訴訟具備保護必要的要件,如有這些疑問,北院的法官應該開庭辯論,並進行闡明的說明義務,但北院卻不經言詞辯論,直接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因此廢棄。
彭被控妨害名譽部分,臺北地檢署去年10月開庭,彭當庭要求檢察官起訴他並自求死刑;彭的律師說,此舉是拜託檢方起訴,才能傳喚蔡英文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