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案驟發太平坊,1995年石首市“6·14”特大殺人搶劫案偵破始末

1995年6月14日晚10時,湖北省荊州市石首市城南太平坊大道西段北側的“金美木材經營部”店主鄒芳志與妻子鄧某哄孩子入睡後剛偎上牀頭看電視,就聽到有人敲門。

鄒趕緊起牀開門問道:“你們找誰?”

敲門的3個青年回答:“我們是來買木料的,你愛人曉得。”

鄧某藉着燈光瞅了瞅這一高一中一矮3個青年後對丈夫說:“是的,讓他們進來。”

鄒芳志於是將他們引進屋,倒了三杯熱茶招呼他們坐下。鄧某對高個子和中等個子的“暴突牙”二人並不陌生,幾天前他們見過一面。緊跟他們後面的那個小個子卻是個生客,他面容端正,耳朵大而張,是人們俗稱的那種“招風耳”。

“暴突牙”喝了一口熱茶後對鄒芳志說:“我們是黃某介紹來的,找你買20方杉木。”

鄧某接口問道:“你們要這麼多方作何用?”

高個子回答說:“我們老闆在電力工區包了一個工程。”

鄒問道:“你們老闆是誰?”

“陳利華”,“招風耳”搶先答道。

這時,鄧某又打量了一下“招風耳”並盯住他問道:“上次你怎麼沒來?”

“暴突牙”替他回答說:“他是我們請來的木工師傅,是來幫我們看料的。”

“招風耳”自己也補充道:“我認識你們。”

鄒芳志夫婦先後抱歉地表示不認識“招風耳”。坐了一會,高個子站起來在已加工的杉料中選了一根50釐米長的橫檔遞給“暴突牙”。“暴突牙”又將橫檔遞與“招風耳”,“招風耳”仔細看了會問道:“價怎麼講?”

鄒芳志說:“大方1500元,小方1300元。”

“招風耳”回道:“鄒老闆,你這個價確實高了,你看你的杉木蟲眼不少。”

鄒芳志道:“你們挑好料再選。”

話音剛落,“暴突牙”突然將一杯熱茶朝鄒芳志面部潑去,“招風耳”飛速騎上鄒身,並將其頭部摁進牀頭枕套下。

鄒萬沒料到他們原來是一夥劫匪,自知大禍來臨,大聲呼喊:“殺人啦!救命啊!”

“招風耳”迅速從腰間抽出一把白刃尖刀朝鄒頸椎部位狠狠砍了兩刀。鄒還是呼救,“招風耳”又朝其背部和肚子砍了幾刀後殘暴地將刀尖刺進鄒芳志口中。

與此同時,從驚惶中清醒過來的鄧某邊呼救邊往外跑,“暴突牙”趕上去用橫檔狠打鄧某腿部、臀部,高個子則上前掐住鄧的喉嚨往裡拖,一邊從其身上搶走手鍊、項鍊、耳環等首飾。“招風耳”也從鄒芳志手上扯下一塊石英手錶,從其荷包內搜出現金103元。

爲阻止鄧某外出呼救,“暴突牙”索性將鄧某掐昏並拉下鄧的下身衣褲,一場劫難猶如電影鏡頭。

5分鐘後,待左鄰右舍聞訊趕來,3名劫匪早已逃之夭夭。

這場劫難,使一個幸福美滿、健康富裕的家庭頓時傾家蕩產:價值7000餘元的金首飾被掠走;醫療搶救費已達10萬元之巨,但受害人鄒芳志時至今日仍然躺在牀上一動不動地等待死神來臨。由於頸椎神經被砍斷,鄒的四肢明顯萎縮,胸、腹部以下完全癱瘓各種反應消失,大小便失禁……

當晚10時30分,石首市公安局和繡林派出所同時接到報案。由於楊局長和分管刑偵工作的何副局長率隊偵破另一起殺人搶劫案外出未歸,局黨委決定由分管過多年刑偵工作、現分管治安的周副局長掛帥出征。局特警大隊長、政保科長、法制科長等10餘名機關民警及繡林派出所全體幹警20分鐘內全部集中在他的麾下,現場勘查、訪問等一系列工作連夜展開。

被害人鄒芳志生命垂危,已被親友送往市人民醫院搶救;鄧某由於傷勢不重,神志很快恢復。民警瞭解到,3個歹徒的年齡均在20一25歲之間,其中高個子和矮個子講石首話,中等個把“20方料”說成“哦食方料”,是典型的湖南安鄉口音。中等個手裡提着一個黑色密碼箱,身高約1.68米,單眼皮,下巴尖削,上牙暴突;矮個子身高約1.62米,大眼睛,雙耳外張;高個子身高在1.75米以上,膚色較白,面容特徵不明顯。

3天前,高個子和“暴突牙”來過一次,他們自稱是由鄒芳志的師兄,現在湖南嶽陽做事的黃立新介紹來買杉料的。鄒芳志當時不在家,鄧某給他們一張丈夫的名片後囑其晚上再來。可是鄒氏夫婦當晚等至深夜未見有人談生意。

鄰居反映:案發當晚,聽到了鄒芳志與人談生意的哈哈笑聲,所以,後來聽到吵鬧以爲是生意談崩了並沒引起注意,待鄧某出門呼喊“救命”時才趕過來,這時候看見劫匪已朝西北城區方向逃去很遠。

根據被害人的陳述、現場勘查的結果以及羣衆反映的情況,周副局長決定將幹警分成三班連夜出擊,一是迅速對城區進行清查,重點是賓館、旅店及建築工地的窩棚,對30歲以下操安鄉口音的青年男子要特別留心;二是順三條出城路口分兵追趕,爭取現場擒獲案犯;三是繼續開展調查訪問並派法醫趕赴醫院做工作,爭取鄒芳志能開口講話。

翌日,遠在桃花山的楊局長將刑警大隊陳教導員等人從帳下抽調出來增援繡林。

6月17日上午,市公安局周副局長在繡林派出所主持召開了“6·14”特大搶劫殺人案偵破工作碰頭會。會上,42名參戰民警交換了兩天三夜的工作進展情況,綜合各路摸排的重要線索對此案進行具體定性分析,形成了三條破案思路:

一、因生意糾紛僱人殺仇搶劫。

這是一起有預謀、有計劃且準備充分的僱兇持械人室殺人搶劫案,兇手對被害人的情況有所瞭解。案犯中的“招風耳”似乎對經營木材較在行,但絕對不是生意人。三犯老練、狠毒,可能是“黑道”中的老手。被害人鄒芳志婚前是木匠,關係較爲密切的同行有黃某、鄭某、劉某等人。4年前,鄒、劉二人同時改行經營木材,黃、鄭繼續從事木工活計。同行中的密友在生意上可能成爲仇敵、鄒、劉二人便是典型的例子。起初,二人還時常合作和相互幫襯,後來就井水不犯河水,再後來就矛盾加深,越鬧越僵。劉曾揚言說:鄒芳志搶老子的生意,老子要請他的黑道(即僱人報復)。鄧某也曾多次在衆人場合發誓,要搞得劉不得安寧,好像還講過要將劉的兒子丟到河裡之類的話。案發當晚及第二天,劉去向不明,第三天露面後形跡又十分可疑,其僱人報復鄒芳志夫婦的嫌疑很大。

二、因情感糾紛僱人殺仇搶劫。

鄒芳志是久合垸鄉下人,學木匠出師後到市民族傢俱廠做工。婚前曾與市童裝廠女工李某戀愛並同居較長時間,當時鄧某同在該廠做工。後不知何故,鄒與李分手與鄧戀愛,男到女家做了“倒插門女婿”。李是湖南華容縣鮎市人,戀愛失敗後,離開童裝廠嫁給了一個“二道婚”男人,據說婚後不幸福。鄒芳志被害前10天,曾到站市去看望生病的外婆,當天找到婚前戀人李某,並用摩托車將其帶到了石首。李的丈夫桑某知道這件事後,曾向李要過錢,李未給,其夫怒氣衝衝地離家赴岳陽市郊打工。桑某也是一個木匠,喜歡打牌賭錢和交友,義氣很重,有報復殺人的可能。鄧某婚前也談了一個男朋友名叫劉某。小夥子參軍入伍後,二人感情漸疏以至分手。1992年春,鄒、鄧結婚,此人來找過麻煩,現在本市某單位工作,該男僱人報復的可能也不能說沒有。

三、圖財搶劫殺人。

從兩被害人受傷的部位和劫匪作案的方式分析,案犯本意不是將人殺死,而是制服二人後搶劫,顯然是圖財,不存在恩怨關係。雖然案犯未能洗劫鄒家的箱、櫃,這是由於當時的作案條件所限。

碰頭會上大家各抒己見,氣氛十分活躍。聽完大家發言,周副局長佈置下步工作任務:這起殺人搶劫案案因比較複雜,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們還不能妄下斷語,但圍繞這三條思路大家要進一步做工作。案犯由於急需錢用很可能馬上變賣劫得的金器,大家要注意控制銷贓;案發前,劫匪踩過點,可能在附近有親友或在城區旅店、賓館住過宿,要將城區及附近鄉鎮旅店、賓館再梳一下“辮子”;矮個子案犯自稱城區北門口人,所屬派出所要在人口管理上做文章;劉某暫時不能接觸,但要派人暗中監視,鄒、劉二人經常購貨的湖南慈利、石門要迅速派員調查;正面接觸黃某、劉某、桑某及桑妻李某;另外還要向鄰近縣、市公安機關通報案情,鼓勵羣衆提供破案線索。

繡林派出所廖所長、市局特警大隊陳大隊長第一次到岳陽市,就找到了鄒芳志婚前女友李某。

聽到鄒芳志被害的消息,李十分震驚和悲痛,當民警說明來意後,李主動帶路到郊區找到了文夫。面對湖北警方來人,桑感到有些驚訝,經妻子解釋後,桑如實向幹警陳述了6月14日前後的行蹤。來岳陽後,桑一直在某建築公司廠裡打傢俱,未曾離開岳陽一天。6月14日至15日,桑與朋友在岳陽洞庭湖看龍舟賽,一日三餐吃喝都在朋友家。民警們在調查中還了解到,桑、李夫妻感情雖然不篤,但桑在情感上比較大度,手頭又拮据,僱人殺鄒的可能性極小。

從岳陽回來,他們又找到了在本市工作的劉某,劉不否認與鄧曾經戀愛過的事實,但劉說,自己現已成婚,與妻子感情很好,家庭和睦,沒有必要去破壞別人和自己的幸福。當時憑一時之氣找鄒、鄧麻煩確有其事,但鄒、鄧心平氣和地作了解釋後,怨氣早就煙消雲散。後經調查,劉所講屬實,單位領導和同事都證明他從不與“黑道”上人往來。

圍繞情殺的調查工作不能繼續深入,不少人證實,被害人鄒芳志、鄧某夫妻感情融洽,沒有桃色新聞。

二下岳陽,民警們找到了案犯多次提到過的黃某。黃來岳陽打工已有兩年,黃自稱兩年內從未與“流子哥”打過交道,也沒請誰幫自己什麼忙,根本不知道有這3個人。通過暗訪證實,黃爲人確實如此。

二下岳陽之後,民警們決定北上武漢,再訪在那裡治療的鄒、鄧夫妻。在同濟醫院,鄒奄奄待斃,知覺全無,大夫說他至多還能活半年。鄧某傷已痊癒,留在武漢照看鄒芳志。民警反覆啓發,鄧某堅持除劉某外沒有任何仇人,也沒有隱瞞、說謊半句。

各處調查勞而無功,而被害人鄧某從武漢回來後,將民警在湘鄂邊界7縣(市)提取的1000多張重點嫌疑對象照片認真看了3遍,也未發現有價值線索。

該案偵破工作一時步入低谷。

7月5日,楊局長又率偵察員投入繡林戰場。同時還決定,將何副局長從另一案件上抽下來主持“6·14”殺人搶劫案的偵破工作。

7月14日,受害人鄧某到繡林派出所甄辨這27張照片,當她看到一個面龐端正、雙耳大而張的青年的照片時,神情突然緊張起來,又盯了幾眼,鄧某終於開口說道:“這個很像,這個很像……很像那個自稱家住石首城區北門口、用刀殺鄒芳志的人。”

這張照片的人叫李金波,照片是陳教導員在安鄉縣官擋派出所一堆廢棄的材料中提取來的。

爲了弄清李金波的具體情況,7月18日,徐隊長、黃刑警帶着受害人鄧某直奔官當派出所。該所負責人介紹說:李金波在1993年5月就被該所以流氓、搶劫罪收審,同年8月被安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投入本省某監獄勞改。負責人還解釋說:“李金波犯案在官壋,家卻在三岔河鎮致惠村,你們可到李的家鄉先了解一下。”

要想知道他的近況或見到本人,則一定要去某監獄一趟。在三岔河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當天徐隊長一行來到了致惠村,被訪村人衆口一詞:李金波入獄後一直沒有回來。當民警們來到李家時,其家人則支支吾吾。徐隊長認爲其中必有蹊蹺,於是迫究根由,並將其父帶到三岔河派出所。

在派出所,其父被通無奈終於吐出了真情:去年夏天,李金波已從監獄脫逃出來,一直在石首一帶活動。今年7月1日他在安鄉安化鎮替人討債並打傷了人,被安化派出所拘留,現已被某監獄押回。

爲證實其父所言,徐隊長一行當晚趕到安化派出所將此情查了個水落石出。其實,李金波已經坐過兩次牢,安化就是他第一次犯案被捕的地方。1992年7月25日,安鄉縣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李金波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1993年3月17日被減刑釋放。但狗改不了吃果,李一出獄就犯案,於是第二次鋃鐺入獄。

安化派出所所長向徐隊長等人介紹說:李金波去年從監獄跑出來後曾到安化活動,當地人都認識這個化名阿龍的傢伙,李不僅會講幾句廣東話,而且還會講一口流利的石首話。

當年7月1日,李金波糾合官擋鎮勞釋人員張雪飛、李義替人找安化鎮上屠戶易明討賬。易不承認這筆賬,並如實向三人作了解釋,但李金波不問青紅皁白,找來兩把篾刀要砍易明。易懾於淫威,被迫借來60元現金交與三人,但李金波認爲易態度不好,將其毒打一頓後還要罰款。路人紛紛解圍,李金波要意買了三條白沙煙賠罪,而後揚長而去。當時,有人將此事向發案地的柴金村村主任郭紹政作了反映,一身正氣的郭主任立即帶人追趕三人,並派人向安化派出所報案。郭主任帶村人趕了5裡多路,終於在湘鄂交界處將李金波等三人攔住。經過一番搏鬥,李金波、李義被抓獲,交給了聞訊趕來的安化派出所民警。

7月7日,李金波被監獄民警押解歸隊。

7月20日,徐隊長、黃刑警帶着鄧某來到位於湘西的湖南省某監獄。徐隊長說明來意後,監獄民警迅速將4名年齡、衣着、身高相似的嚴管犯人帶出監號,讓鄧某從不同方位秘密辨認。三番五次,鄧某總是指着一個耳朵大而張的犯人對民警說:就是他,就是這個“張耳朵”!

鄧某反覆指認的這個犯人就是李金波。

石首市公安局經與湖南某監獄協商並通過湖南省監獄管理部門批准,8月8日由徐隊長、黃刑警將李金波帶回石首。

第一次交鋒一開始,陳教導員就單刀直入:“李金波,你是正在服刑的犯人,政府的政策你不會不懂。人證物證面前,抵賴和狡辯只會增加罪孽。明人不說暗話,費這麼大週摺把你帶到石首來,你該知道是爲了什麼吧?”

李足足考慮了三分鐘,才以探詢的口氣問:“是不是在石首的事?”

徐隊長馬上接口道:“不是在石首的事,我們把你們弄來幹什麼?在石首乾的一般小事,我們會動這麼大幹戈?”徐隊長邊問,黃刑警邊從提包內搜出一把白刃尖刀放在桌面。

“難道持這刀的兄弟真被他們抓啦?如果是這樣再抵賴豈不是自討苦吃?算了,交了算了。”想到這兒,李金波長長地嘆了一口氣,終於開口說道:“我在你們石首殺過人搶過東西。”接着他開始了罪惡的回憶。

李金波從監獄脫逃後,自然不敢回老家,先在三岔河躲了幾天,風聲一過又竄到石首。要吃飯要穿衣,李金波除了偷搶外又會幹什麼?在與石首一幫渣滓接觸中,他也十分謹慎,從未告知真名實姓、家住何方,化名“阿龍”,不露真相。

今年6月初,李回安鄉,在縣城碰到了張波和一個至今不知姓名的青年,3人相約到廣東去打工,因手頭拮据,張波提出先搞一個大戶弄點路費後動身。其餘二人一拍即合。

6月10日,張波和那個青年在石首太平坊踩好點,返回安鄉找到李金波。

6月14日,3人趕來石首。當晚,他們在石首城區“紅太陽”歌舞廳消磨了一會時光,實在坐不住了,就出來租了一輛機動三輪車朝踩好的點奔去,10時左右就施行了那場暴行。

作案後,3人又租一輛機動三輪車連夜朝監利方向逃竄。

6月15日,在監利縣大垸農場,3人變賣了劫掠的金器,得贓款5000元。然後搭車到沙市接着轉車到湖南常德。在常德逛了幾天覺得沒勁又赴廣東。在廣東,3人根本無心打工,爭相揮霍,李金波在廣州嫖妓還得了性病。不到幾天,3犯便所剩無幾,只得又返回安鄉。

在安鄉,李金波與同夥分了手。7月1日,竄到安化與勞釋人員張雪飛、李義幫人討債作惡時被擒。

“張波家住安鄉城關什麼地方?另一同夥到底叫什麼名字?”

李金波聽到此言又在心底暗暗叫苦,心想幸虧自己還防了一手,於是很快回道:“張波與我結識不多,我只曉得他是安鄉城關人,那個青年的姓名我確實不知道。”

根據李金波的交代,8月9日,魯指導員、徐隊長、黃刑警帶着鄧某再赴湖南省安鄉縣城關尋找、緝拿張波和另一名不知姓名的劫匪。在安鄉城關,民警們先後找到了3名“張波”,但被鄧某一一辯否。再次提審李金波,李仍咬定只知張波,不知另一名同夥姓名和二人地址。

8月12日,留在安鄉的幹警徐、黃二人與城關派出所民警一道接待了一名叫劉某的女青年。劉某報案稱,昨天晚上被一名自稱張波的人持刀威逼搶走金耳環一對、金項鍊一條。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10天前,經城關芙蓉酒樓老闆介紹,開美容美髮店的劉某與一名叫張波的青年相識。張自稱是湖南常德市人,其父在市人民銀行工作,張本人剛從部隊轉業等待分配工作。張會講幾句廣東話,上牙暴突,下巴尖,身高1.68米左右。第二天,張就提出談戀愛,劉某不表態。

8月8日,張波找到劉某神秘兮兮地說:要你幹件事你幹不幹?劉問幹什麼,張波從口袋裡搜出一個藥瓶(裡面好像裝的是白色粉末)說;安鄉賓館住了一個“廣廣(廣東人)很有錢,你去找他(賣淫),我們來敲他一筆。劉聞聽此言當即予以回絕。張也怒氣衝衝地走了。

8月11日深夜,張波突然敲開劉某的店門,逼劉一起到安鄉橋下。

張波說:我要跟你談戀愛。

劉回答:談戀愛可以,但你這種搞法不對。

張又欺騙說:我是真心的,怕你不真心。

因夜半三更又在僻靜處,劉不得不謊稱自己也是誠心的,以敷衍了事。對劉的回答,張波並未滿足,裝着不相信的樣子要劉將金耳環、金項鍊押在他手裡作擔保。劉不肯,張於是兇相畢露,掐住劉的脖子並抽出一把水果刀強行搶走了金耳環、金項鍊。

聽完劉某的敘述,徐隊長、黃刑警與該所民警一起出動,在芙蓉酒樓找到老闆伍民,伍交待說:“張波”其實叫羅繼軍,是安鄉縣官壋人,在鄉下有老婆孩子,“張波”是他的化名。

根據伍的指引,安、石民警聯手,8月13日清晨,在安鄉縣官壋鎮林業隊羅繼軍的姐姐家,將這個窮兇極惡的歹徒擒獲。

受害人鄧某當場辨認證明,羅繼軍就是“6·14”殺人搶劫案的主犯“暴突牙”。羅對此供認不諱。

次日,民警們又根據羅的交代,在安鄉縣官壋擒獲了另一案犯張雪飛。

“張波”就是羅繼軍,另一名案犯其實就是7月1日同李金波一起替人討債的張雪飛。對此,李金波不僅清楚,而且李金波與羅繼軍還是親姑舅老表。當時,李金波招完供,審訊人員接着又問張波的下落和住址,李便在內心暗暗叫苦,不過這傢伙腦子特別好使,臨死前也要作最後掙扎。他想,只要你們抓不到“張波”和另一名弟兄,我就還有生的希望。哪曾想善惡相報終有時,羅繼軍不幾日就被抓獲。

那麼,羅繼軍、張雪飛當初又是如何踩到鄒家這個點的呢?

原來,羅繼軍有一親戚住在石首市繡林辦事處玉皇崗村,就是前文提到與鄒芳志、劉某一同做小木匠活的那位鄭和。鄭曾在鄒家幫過工,關係也比較好,當然清楚鄒家情況。6月10日晚,羅繼軍、張雪飛二人來到玉皇崗村鄭家住宿,羅問:你知道繡林有哪些人有錢?鄭和回答的人中,其中就提到了鄒芳志。不料,羅、張等人就對鄒下了毒手。對此鄭和心底當然清楚,鄭和知情不報,一是怕警察找自己的麻煩。二是替羅繼軍隱瞞罪責。不料羅繼軍落網後還是供出了自己。

狐狸再狡猾,終鬥不過好獵手。經過湘鄂警方整整兩個月苦卓絕的努力,“6·14"特大殺人搶劫案終於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1996年春節前夕,在秦皇公路高基廟鎮境內,搶劫犯羅繼軍、李金波被依法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