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查卡式爐 3款不合格
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圍爐團圓,使得卡式爐及瓦斯罐使用需求大增。新北市消保官抽檢市售卡式爐,發現其中有3款不合格,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高鈞麟攝)
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圍爐團圓,卡式爐及瓦斯罐使用需求大增。新北市消保官抽查網路上販售卡式爐及瓦斯罐,抽查結果顯示,瓦斯罐均符合規定,但9款卡式爐有「PORTABLE GAS STOVE」、「江太公」及「荒野拾光」3款卡式爐不合格,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消保官呼籲,務必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並按照使用說明書內容操作。
消保官鄭忠育指出,透過網購平臺隨機購買9款卡式爐及5款瓦斯罐,檢視是否符合《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規定。其中有3款從蝦皮及MOMO平臺購入的卡式爐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亦不符合《商品檢驗法》規定,包括未以繁體中文標示商品原產地、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以及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資訊等事項。
關於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部分,鄭忠育表示,已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證是否爲逃檢商品,若查證確實爲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將面臨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鄭忠育說,新北市經發局已函請新北市境內業者限期改正,新北市境外業者違規案件則移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對於查覈發現的不合格商品,業者均已先行下架,同時依消保官要求,向消費者回收並辦理退款。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行政組科長陳業鴻指出,商品進口時均會檢驗近40項安全性、性能等國家標準檢驗項目,以確保產品安全性;檢驗合格後,取得證書,再貼上合格檢驗標識,若無貼標識者,則爲逃檢商品。
鄭忠育呼籲,民衆購買卡式爐及瓦斯罐時,務必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使用後的瓦斯罐應妥善回收,切勿隨意丟棄,以免因高壓瓶罐爆炸導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