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式爐抽樣稽查3款不合格 未貼商品檢驗標識恐挨罰200萬
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圍爐團圓,使得卡式爐及瓦斯罐使用需求大增。(高鈞麟攝)
新北市消保官抽檢市售卡式爐,發現其中有3款不合格,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高鈞麟攝)
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圍爐團圓,使得卡式爐及瓦斯罐使用需求大增。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在年前抽樣查覈網路上販售卡式爐及瓦斯罐,檢視是否符合《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規定。抽樣查覈結果顯示,9款卡式爐中有3款不合格,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消保官呼籲,務必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並按照使用說明書內容操作。
消保官於春節前夕,透過網購平臺隨機購買9款卡式爐及5款瓦斯罐,查覈商品是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是否符合商品中文標示的相關規定。查覈結果發現5款瓦斯罐部分,均符合規定。
但9款卡式爐中,有3款卡式爐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亦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包括未以繁體中文標示商品原產地、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以及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資訊等事項。
關於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部分,消保官指出,後續查處已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證是否爲逃檢商品,若查證確實爲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將面臨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消保官呼籲民衆在購買卡式爐及瓦斯罐時,務必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高鈞麟攝)
消保官表示,新北市經發局已函請新北市境內業者限期改正,並已全部改正完畢,同時將新北市境外業者違規案件移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對於查覈發現的不合格商品,業者均已先行下架,同時依消保官的要求,向消費者回收並辦理退款。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機械商品科長陳業鴻指出,商品進口時,均會檢驗安全性、性能等30至40項國家標準檢驗項目,以確保產品安全性;檢驗合格後,取得證書,再貼上合格檢驗標識,若無貼標識者,則爲逃檢商品。
消保官呼籲民衆在購買卡式爐及瓦斯罐時,務必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並確實按照使用說明書內容操作。使用後的瓦斯罐應妥善回收,切勿隨意丟棄,以免因高壓瓶罐爆炸導致危險。民衆使用卡式爐時應確保室內通風良好,切勿緊閉門窗,以避免因不完全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導致中毒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