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春節開放地點放煙火 違者恐罰15萬
▲新北市消防局將加強對煙火的管制與取締。(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鑑於日前有民衆在跨年時施放專業爆竹煙火,造成爆頭死亡的意外憾事,新北市消防局在春節前已經着重煙火施放管理,並規劃合法煙火施放區及禁止區,將加強爆竹煙火施放安全宣導及取締違規販賣與施放情形,避免死亡事件再度發生。
據消防局網站公告,新北市民如果想施放煙火,平常日可於淡水河畔(重陽橋下游側至蘆洲垃圾轉運站範圍內)、新店溪(秀朗橋上下游側各50公尺範圍內)、新店溪(華中橋下游側至光復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施放;而如遇到特定假日如春節、元宵等,則可在大漢溪左右岸特定區域,以及淡水河左岸、二重疏洪道等地方施放,每日6-22時開放,詳細地點可參考公告。
黃德清局長強調,違規施放專業爆竹煙火者,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新臺幣3萬至15萬罰鍰,另外,選購爆竹煙火時,應確認產品須附加合格「爆竹煙火認可標示」,並依照產品包裝註明的安全注意事項施放,以避免發生傷亡或火災事件,另請民衆如有發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也可直接撥打119檢舉。
▼公告開放之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