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持鐵條狠K流浪犬!牠哀嚎逃離仍遭追打 動保處開罰1.5萬

▲林男持鐵條狠毆流浪犬10多分鐘。(圖/新北動保處提供)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上加油站,日前有一名男子持鐵條毆打一隻流浪狗,長達10多分鐘,牠痛到不斷髮出哀號聲,要爬離時仍遭男子追打,連路過停等紅綠燈的騎士都看不下去,向前制止,新北動保處獲報趕抵,流浪狗已被愛心民衆送去救治,男子宣稱遭咬過2次纔會動手,被依動保法開罰1.5萬,幸好流浪狗僅受皮肉傷,後續由愛心民衆領養。

據悉,5月2日晚間新北市動保處獲報,樹林區中正路上的三多加油站,40多歲林姓男子手持鐵條不斷毆打一隻黑色流浪狗,持續10多分鐘,就算牠想要逃離,仍遭林男追上毆打,整個過程被旁邊停等紅綠燈騎士目睹並上前制止,動保處派員到場,流浪狗已被愛心人士帶去醫院救治。

▼愛心人士將牠送到動物醫院救治 。(圖/新北動保處提供)

經調閱相關監視器,以車追人循線找到林男,他宣稱曾被黑狗咬了2次,纔會懷恨持鐵條教訓牠,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開罰1萬5000元,動物醫院表示流浪狗受到皮肉傷所幸未傷到骨頭,精神食慾良好但後肢仍稍顯無力,且因犬齡已高,康復情形較爲緩慢,所幸有愛心人士願意領養照護,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如在路上發現流浪犬有頸背毛豎起、耳朵向前豎起、尾巴堅硬或搖擺、露齒低吼等欲攻擊狀態時,要使用隨身物品遮擋、要緩慢後退遠離現場,不可做出尖叫等刺激犬隻行爲,如不幸遭咬傷應立即至醫院消毒傷口並評估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相關事證通報動保處,不得隨意攻擊流浪動物,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人員探視流浪犬 。(圖/新北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