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並元富證爆內線交易 資深協理賣股避損僅150元慘吃官司

臺北地檢署

2019年新光金宣佈與元富證券合併,時任新光金控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資深協理李超儒、專案經理楊延德、楊妻簡杏勳、楊的小舅子簡銘村5人,涉嫌在合併案重大訊息確定及公佈期間,有人爲規避新光金股份轉換的利空消息,提前賣股避損,僅避損150元,但也有人買股獲利112萬7440元,臺北地檢署7日依鎮《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5人。

檢方考量5人均無前科,均已自白認罪,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減刑,並斟酌宣告緩刑,另均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檢方調查,2019年4月24日,新光金與元富證券同步發佈重訊,屬於內部人的徐順鋆5人涉嫌在內部人知悉重訊的禁止交易期間,分別進場交易避損及套利,交易金額總計約100多萬元。

其中,徐順鋆於2018年4月11日至23日,賣出90張新光金股票,均價爲每股12.07元,出售金額合計108萬6300元。

李超儒於2018年4月11日至20日,共賣出10張新光金股票,均價爲每股12.14元,總出售金額爲12萬1400元,總計避損金額僅150元。

另楊延德夫婦及小舅子3人,分別於2018年4月17日至19日,先後高賣低買新光金數百張,分別不法獲利112萬7440元、9萬7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