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行人死在斑馬線 國家之恥

臺中鉅業客運22日晚間行經宮原眼科附近時,撞死走在斑馬線的林姓女大生。記者陳宏睿/翻攝

行人在斑馬線上死於非命,真是國家之恥。這次肇事公車裝有先進駕駛輔助系統,駕駛仍輕忽釀禍,痛定思痛,新科技如何融入職業駕駛習慣?應制定SOP納入行車訓練或大客車駕訓;肇事路口照明不足,亡羊補牢外,到底多亮才安全?應有科學化標準,全面改善,避免再添斑馬線上亡魂。

「至今仍走不出喪女之痛。」三年前女兒死在公車輪下的張信偉,經過一千多個日子,妻子仍走不出傷痛。甫喪失愛女的林媽媽,才通過電話的女兒,幾分鐘後天人永隔,仍難以置信。

「行人地獄」悲劇不斷上演,臺灣交通距離「以人爲本」,仍差了十萬八千里,但痛定思痛,記取血淚教訓推動人本交通進步,政府責無旁貸。

這次肇事公車上有預警系統,駕駛卻疏忽原因有待調查,新科技融入職業駕駛的工作模式,需要制定完整SOP,透過行車教育訓練,甚至納入職業駕訓,培養大客車駕駛對輔助系統的慣性反應,才能發揮更大功效。

看似笨拙的「指差確認」法,有公車業者奉爲圭臬,每到轉彎路口,駕駛靠手勢、口訣,確認左、右與前方都無行人,避免倚靠經驗年資;「安全至上」的態度,值得各客運同業深思與仿效。

至於事故現場被指照明不足,除了「點亮」事故路口,也應盤點所有照明不足的地方,尤其亮度多高可確保安全,應有科學化標準,逐一推動改善。點亮一盞燈花不了多少錢,若能照亮一條生命回家的路,則是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