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徵地補償安置公告
衛輝市人民政府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爲保障衛輝市唐莊鎮蓄水灌溉工程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擬徵收衛輝市唐莊鎮崔莊村、山莊村、索屯村、婁召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32.4226公頃。衛輝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被徵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共同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等有關規定,現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用途
擬作爲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項目(32.4226公頃)建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範圍
擬徵收地塊四至範圍:東至工業路,西至致富路,南至江山路,北至耕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三、擬徵收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
擬徵收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單位:公頃):
鄉鎮
合計
一般耕地
園地
林地
其他
農用地
建設用地
唐莊鎮
崔莊村
婁召村
山莊村
索屯村
共計
四、徵地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一)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的規定,徵地補償標準及徵地補償安置費爲(單位:公頃,萬元):
序號
鄉鎮
區片編號
補償標準
地類
面積
徵地
補償安置費
1
唐莊鎮
崔莊村
60萬元/公頃
永久基本農田
其他土地
2
婁召村
永久基本農田
其他土地
3
山莊村
永久基本農田
其他土地
4
索屯村
永久基本農田
其他土地
合計
支付方式:待用地批准後將以上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徵地村委會,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費用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2023年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執行,社保費用標準爲每公頃68.9250萬元。
(三)地上附着物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文件規定,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待用地批准後,將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給地上附着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規定,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村委會,由被徵地村委會依法依規分配給地上附着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對象及安置途徑
該批次用地需安置農業人口476人(其中勞動力238人),衛輝市人民政府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一)貨幣安置
待用地批准後,將徵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一次性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保安置
社保安置的保障對象條件、保障項目、標準、保障方式等,按照《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對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新人社〔201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用地單位安置
待確定用地單位後,衛輝市人民政府將積極協調用地單位優先安排被徵地農民就業。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爲30天。
(二)本公告公示期滿後,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將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書面送達《徵地聽證告知書》,多數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爲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收到《徵地聽證告知書》之日後五個工作日內,當事人應向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爲放棄聽證。
(三)被徵地的村委會負責組織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權人,在徵地聽證程序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到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視爲同意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
附圖
特此公告
衛輝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衛輝市人民政府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爲保障衛輝市經濟發展用地需求,擬徵收衛輝市城郊鄉北關村、東關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9.6251公頃。衛輝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被徵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共同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等有關規定,現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用途
作爲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項目(9.6251公頃)建設用地。
二、徵收土地範圍
(一)徵收地塊一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路,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二)徵收地塊二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路和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三)徵收地塊三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路,詳見勘測定界圖。
(四)徵收地塊四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路,詳見勘測定界圖。
(五)徵收地塊五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六)徵收地塊六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七)徵收地塊七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八)徵收地塊八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九)徵收地塊九的四至範圍: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建設路,北至空地,詳見勘測定界圖。
三、徵收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
鄉鎮
(街道)
(社區)
合計
一般耕地
永久
基本農田
其他
農用地
建設用地
未利用地
城郊鄉
北關村
城郊鄉
東關村
共計
徵收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單位:公頃)
四、徵地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的規定,徵地補償標準及徵地補償安置費爲(單位:公頃,萬元):
序號
鄉鎮(街道)
(社區)
區片編號
補償標準
地類
面積
徵地
補償安置費
1
城郊鄉
北關村
81萬元/公頃
永久基本農田
其他土地
2
東關村
永久基本農田
其他土地
合計
支付方式:待用地批准後將以上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徵地村委會,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費用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2023年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執行,社保費用標準爲每公頃68.9250萬元。
(三)地上附着物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文件規定,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待用地批准後,將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給地上附着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規定,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村委會,由被徵地村委會依法依規分配給地上附着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對象及安置途徑
該批次用地不需要安置農業人口,衛輝市人民政府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一)貨幣安置
待用地批准後,將徵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一次性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保安置
社保安置的保障對象條件、保障項目、標準、保障方式等,按照《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對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新人社〔201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爲30天。
(二)本公告公示期滿後,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將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書面送達《徵地聽證告知書》,多數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爲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收到《徵地聽證告知書》之日後五個工作日內,當事人應向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爲放棄聽證。
(三)被徵地的村委會負責組織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權人,在徵地聽證程序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到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視爲同意按照土地現狀調查時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
特此公告
衛輝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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