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土地67折「賤賣自肥」 幸福人壽神鬼董座惡行再爆
▲鄧文聰涉嫌賤賣信義區D1土地給自己公司,被起訴涉嫌特別背信最。(圖∕資料照)
坐牢中的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涉弊連環爆。昨才被檢察官起訴涉嫌挪用幸福人壽資產,購買臺北市信義區D3土地,但另外,幸福人壽2009年間,因違法持有的D1土地,遭金管會限期處分,鄧文聰又涉嫌主導,將每坪至少500萬元的D1土地,以每坪336萬元低價,賤賣給自己實質掌控的公司,臺北地檢署13日再依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
鄧文聰因挪用幸福人壽資產,向香港渣打銀行、瑞士EFG銀行質押借貸133億元,已遭判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定讞,現正在監獄服刑中,臺北地檢署12日再起訴他,另外用幸福人壽資產向瑞士百達銀行(PICTET)借貸5900萬美元,其中1600萬美元回到臺灣,用來購買信義區D3土地,涉嫌違反《保險法》、《洗錢防制法》。
而針對幸福人壽2007年間,以3.6億餘元購買取得信義區D1土地部分,因爲違反「保險公司進行不動產投資,應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規定,金管會要求限期改善無效,裁罰180萬元,並要求半年內處分D1土地。
而當時D1土地已經漲到每坪至少達500萬元,卻虛構當時行情僅280萬元至305萬元,以平均每坪336萬元的總價5.1億元賣出,最後土地登記在鄧文聰實質持有的富翔開發國際公司名下,等於把北市精華土地從幸福人壽賤賣給自己,因此再遭起訴涉嫌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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