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丨上海: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 可再購買1套住房

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調整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持“以舊換新”以及優化土地和住房供應等九條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在調整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方面,《通知》提出,縮短非滬籍居民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將非滬籍居民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從“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整爲“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相應從“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調整爲“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的非滬籍人才購房繼續執行“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規定。

擴大重點區域非滬籍人才以及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立足促進區域職住平衡,將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區域,擴大至所在區全域;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擴大至外環內二手住房。

調整相關政策口徑。取消離異購房合併計算住房套數規定,對夫妻離異後購房的,不再按離異前家庭計算擁有住房套數。調整住房贈與規定,已贈與住房不再計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

支持企業購房用於職工租住。對企業購買小戶型二手住房(係指2000年前竣工、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於職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購買住房套數。

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增購1套住房。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包括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再購買1套住房。優化首套住房套數認定。優化多子女家庭在個人住房貸款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減少購房利息負擔。

在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通知》提出,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45個基點(調整後,5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目前爲3.5%),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0%。

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5個基點(調整後,5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目前爲3.9%),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35%;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全域繼續實行差異化政策,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25個基點(調整後,5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目前爲3.7%),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30%。

在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方面,《通知》提出,提高貸款額度。對購買首套住房的職工,個人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80萬元,家庭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160萬元。多子女家庭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在此基礎上上浮20%政策不變,即最高可達192萬元。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職工,個人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65萬元,家庭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130萬元。

降低首付款比例。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20%;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35%,所購住房在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