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 告遺囑執行人背信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 聯合報系資料照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四子、星宇航空(2646)董事長張國煒昨(18)日委託律師,控告遺囑執行人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對此長榮表示,大股東家族事務公司不便迴應;星宇航空也說,這屬於董事長個人家族事務,公司不便說明 。

張國煒委任律師昨針對已故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所立遺囑的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向臺北地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

林文鵬等律師昨下午3點代表張國煒在臺北地檢署、臺北地院提告張國華等人違反遺囑內容,涉刑法背信罪,並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

林文鵬表示,他本人及朱慧倫、李奎霖律師受張國煒委託,針對已故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所立遺囑之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向臺北地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

林文鵬指出,張榮發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班集團總裁,而這份遺囑的有效性,也經過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認定,四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均明知,張榮發的遺囑是將所創辦的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所以四位遺囑執行人,本應協助張國煒順利接任長榮集團總裁。

但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戴錦銓身爲遺囑執行人,違背身爲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之任務,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的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迄今。

林文鵬說,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以及張國華的行爲,構成刑法背信犯罪。因此,因此向臺北地檢署對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以及張國華,提出刑事背信告訴,以捍衛張榮發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