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抱女同事摸胸 科技工程師反控狹怨報復下場曝光

許姓機電工程師趁與同事甲女獨處工作時,趁機伸出狼爪摸胸,許男在一審否認犯行,遭判刑8月,許男上訴坦承犯行,並與甲女達成和解,二審改判緩刑3年。(王煌忠攝)

在某國際科技大廠擔任機電工程師的許姓男子,3年前與同事甲女在機電室進行測試,從後環抱甲女,並伸手撫摸其胸部,甲女嚇得下壓身體抗拒,一審庭訊時許男辯稱,因曾責罵甲女才遭誣陷,不過法官審閱監視畫面及甲女案發後情緒反應,認許男爲推卸之詞,以犯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二審法官考量甲男已坦承犯行,且與甲女達成和解,改判緩刑3年。

起訴書指出,被告許男在2021年3月26日上午11時許,在公司電氣室內進行機電測試時,見只有他與甲女在該處工作,認有機可乘,從後環抱甲女,並將工作背心拉鍊拉下,將右手伸入甲女衣服內,撫摸甲女胸部上側,甲女用力壓住許男右手並向下蹲坐,讓許男未能繼續往下撫摸,不過甲女卻因此失去重心跌坐在地。

甲女事後情緒崩潰,將遭遇告知同事及丈夫胞姊,經丈夫胞姊報警處理,檢方偵結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具體求刑1年6月;甲男在一審否認犯行,辯稱當天甲女有一次誤送電,遭其嚴厲責罵,可能因此才誣陷他,不過法官審閱甲女及證人說詞,證明甲女在事發後向同事哭訴長達15分鐘,接受心理師輔導過程,確有緊張、焦慮情緒反應。

另外審閱監視畫面,雖無直接拍攝到許男猥褻過程,仍可見甲女工作背心露出電箱外並前後晃動,與甲女稱爲阻止許男,壓制其右手往下蹲情況相符,法官審酌許男爲逞一己淫慾,對甲女爲強制猥褻行爲,至甲女身心受創,判有期徒刑8月。

許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考量許男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宣告,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事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又與甲女達成和解,改判緩刑3年,並不得對甲女實施身體、精神上之騷擾、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