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補馬路坑洞惹怨 工務局調漲許可費500元阻重複挖掘
爲修補馬路坑洞,工務單位施工修補,不過因經常封路,引發民怨。(工務局提供)
爲修補馬路坑洞,工務單位施工修補,不過因經常封路,引發民怨。「新北市核發道路挖掘許可收費標準」,2016年元旦施行迄今,考量成本、物價變動情形,每3年定期檢討。經最新修訂標準,申請核發道路挖掘許可者,每案許可費收取基本費從400元漲至900元,並按許可施工日數按日加收200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北市政府爲使核發道路挖掘許可之收費有所依據及符合規費法第7條規定,於2015年8月19日訂定發佈「新北市核發道路挖掘許可收費標準」全文3條,並自2016年1月1日施行。
本標準施行迄今,於執行道路挖掘審覈之相關成本已有所不同,配合規費法第11條規定,規費收費基準應考量成本、辦理費用、物價變動情形,至少每3年辦理一次定期檢討。爲反映實際行政成本及使用者付費概念,將許可規費收費細分爲「許可費-基本費」及「許可費-每日加收」。
工務局指出,專案性全面銑鋪道路均會提早半年揭露於iRoad新北市智慧道路管理中心網站,並於每季整合施工協調會宣達,且於施工前3個月亦會辦理現地會勘再次提醒各管線單位應提早完成計劃性挖掘案件,故於專案道路完工後即會禁挖2年。
如遇有解禁需求,路權機關在確認現地申挖範圍後,須依本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重新籤核解禁,亦會衍生行政成本,爲反映實際流程,對於路權機關已張貼之專案性全面刨鋪的道路,在完工後未滿2年即有相關挖掘案件申請者,「許可費-基本費」金額加1倍計收的規定。
工務局說,申請核發道路挖掘許可者,應繳納許可費,每案許可費收取基本費900元,並按許可施工日數按日加收200元。申請人經覈准道路挖掘後,申請變更原許可施工日數或續行施工者,應按申請變更或續行之次數按次數收取前項規定之基本費,並按增加之許可施工日數按日加收200元,2025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