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法拍房”15年租賃關係低買高賣,被判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獲刑 “兩高”發佈典型案例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月20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5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相關法律理解與適用,向社會明確傳達出對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爲零容忍的堅定態度。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注意到,其中一起案件涉及“法拍房”的處理。虛構借貸關係、僞造長期租賃合同,意圖造成後續房屋帶租拍賣低價受讓,是不動產強制處置中較爲典型的拒執犯罪行爲。
案情顯示,2022年,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房屋租賃糾紛中,審理法官發現,原告朱某與被告邱某並非單純的出租人與承租人關係,二人在2015年即多有交集。邱某深陷多起債務糾紛導致房屋於2018年被姑蘇法院拍賣,而成功競拍的買受人正是朱某。審理法官迅速與該院執行法官取得聯繫,共同調取相關執行案件卷宗進行研判,最終認定朱某等人存在拒執犯罪嫌疑。於是法院將該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經偵查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間,邱某因對外負債無力償還引發多起糾紛陸續進入訴訟程序,其與配偶鬱某名下共同所有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爲規避法院執行,邱某與朱某等人共謀,虛構該房屋存在長達15年的租賃關係,並僞造支付租金的憑證等材料,導致該房屋在處置中“帶租拍賣”,並由朱某以300萬餘元低價競得。之後,朱某又將該房屋以54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他人。
2022年12月,經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以邱某、朱某、鬱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分別判處邱某、朱某、鬱某二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並適用緩刑。
“兩高”在發佈該典型案例時表示,本案中,被執行人邱某與朱某等人串通,僞造長期租賃合同,意圖使被執行房屋在處置中帶租拍賣並由朱某低價買受後出售,以實現非法佔有部分房屋價款的目的,進而規避執行,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在該案處理中,法院審執部門密切協作,高效開展線索甄別,最終依法追究朱某等人的拒執犯罪行爲的刑事責任,體現了司法機關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的鮮明態度,有效維護了司法權威。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