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丹麥法律禁止侮辱他國國旗

丹麥法律規定禁止侮辱他國國旗。(維基百科截圖)

丹麥媒體刊出漫畫,嘲弄大陸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網路截圖)

丹麥媒體《日德蘭郵報》27日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刊登「辱華」漫畫,把大陸國旗左上方的五星紅旗換成新型冠狀病毒,引起大陸民衆憤慨。事後該媒體和丹麥總理都以「言論自由」爲由拒絕道歉。不過,按照丹麥法律規定是禁止侮辱他國國旗的。

丹麥《日德蘭郵報》的漫畫近日在大陸引發軒然大波,該媒體總編輯28日拒絕對此事道歉,稱該漫畫並無「貶損或嘲笑的意圖」。而丹麥總理梅特·弗雷德裡克森(Mette Frederiksen)則以「言論自由是丹麥傳統」爲由,爲《日德蘭郵報》的行爲辯解。

不過,按照丹麥法律,公開焚燒或是褻瀆他國的國旗是違法行爲,該報總編輯和丹麥總理的辯解,顯得絲毫不尊重該國自己的法律。

大陸駐丹麥大使馮鐵強調,言論自由不是沒有邊界和限制,相信丹麥社會不會接受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以及對殘疾人歧視等言論。「我們都是人,在別人遭遇不幸的時候,應該有起碼同情同理心。」

馮鐵表示,言論自由不應以傷害其他國家人民代價,也絕不能成爲侮辱中國和中國人民的藉口。「你們只考慮自己的權利,卻傷害別國的尊嚴和人民的感情,這種做法極爲自私和冷酷無情。《日德蘭郵報》和漫畫作者的行爲超越了道德文明社會的底線,絕對不能接受,應當受到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