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水月津詩社蔡和泉故居修復 月之美術館增新點

蔡和泉故居修復前樣貌。(臺南文化局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蔡和泉故居修復後樣貌。(臺南市文化局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臺南市私有老建築保存持續展現成果,2019年獲補助的「鹽水月津詩社蔡和泉故居」,近日辦理成果會勘,待部分細節改善完成後,建物將提供文化局與鹽水區公所無償使用5年,文化局表示,故居將成爲「月之美術館」展覽空間之一,於此呈現月津詩社詩詞意境

市府文化局表示,本建物約建於1920年,基本上傳統建築樣式,但正身中間的正廳兩層樓則爲比較特別的形式,另有融合部分日治時期特色,例如正立面白色釉面磚二樓陽臺造型日式便所與牀組等。

鹽水區公所指出,蔡和泉是日治時期有名氣的漢學老師,1920年代起就發表不少詩詞作品,現在月津港燈節常用來發想的「月津八景」便是蔡和泉先生創作,能夠將其故居修復完成、成爲月之美術館展館之一,更顯相得益彰。

屋主蔡英敏先生(蔡和泉孫子)表示,雖然成年外出工作後,便搬離故居,但對於從小與阿公在此的生活記憶猶新,一直希望這樣一棟有故事的故居能夠重獲新生,並將過去地方文學發展脈絡於此推廣。

文化局指出,本案獲文化部最高覈定補助411萬4703元、臺南市增額補助125萬2000元,總計部門補助536萬6703元的修復經費申請人需自行負擔223萬6704元,而且還願意提供公部門無償使用5年,相當難能可貴。

文化局表示,「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劃」在「建物整修」、「修復技術培力教育推廣」等類別的最高補助上限皆可達總經費50%;爲鼓勵有心修復老建築的屋主或使用人,及有心辦理相關推廣活動者,市府特地加碼補助上限最高20%,補助額度最高可達7成,且有相對更完善的輔導與支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