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定融求處死刑 廖國豪求刑30年

楊定融(上圖)、廖國豪被訴。(本報資料照片陳凱勳黃國峰攝)

楊定融(上圖)、廖國豪被訴。(本報資料照片/陳凱勳、黃國峰攝)

震驚社會臺中角頭翁奇楠命案,臺中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以主嫌楊定融泯滅人性,顯無矯正可能,對他具體求處死刑;「少年殺手」廖國豪因犯案時未滿十八歲,依法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被求處有期徒刑最高的卅年徒刑。

檢方指出殺人動機,可能是楊定融與翁奇楠曾在酒店喝酒發生糾紛,遭到翁奇楠「漏氣」起嫌隙,但也不排除背後還有主使者或其他共犯,將再繼續追查。

有關警紀部分,除已曝光的十名官警、一名監獄作業導師外,檢方還發現,外交部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吳榮泉,也曾於五月廿三日到翁奇楠的日月生技公司泡茶

檢方經過濾上述十二人的通聯與帳戶資料,未發現不法。而案發當天在場打麻將的前交通隊長林啓右前市刑大偵三隊長林文武等四名官警,因爲不符賭博罪要件,獲不起訴處分

市長鬍志強表示,當時警紀傳聞滿天飛,現在證實違規但未違法,讓大部分員警都鬆了口氣。翁奇楠家屬氣憤說,廖國豪奪走兩條人命,犯案時已接近十八歲,與成年人沒什麼差別,檢察官求刑太輕,不排除與另名死者賴榮振家屬開記者會發聲。

起訴書指出,楊定融教唆廖國豪槍殺趙姓餐廳老闆未遂後,見廖未慌張投案指證他,深獲他信賴;且獲知熟悉槍械的林英豪患有血癌,需大筆醫療費,安排廖、林見面,前往槍殺翁奇楠。

楊定融矢口否認教唆廖、林殺翁奇楠;廖國豪坦承殺人,但否認是楊定融教唆,意圖一人扛罪;林英豪則坦承,楊定融以支付治療血癌的醫療費爲代價,要他擔任槍擊翁車手

同案被起訴的還有楊定融同夥黃俊龍,被依殺人等罪求處廿五年徒刑;車手林英豪、賴明男各求刑廿四年、十八年六月;涉嫌藏匿廖國豪六人中許祐寧、金建宏陳建志郭泓揚被求刑七月至一年六月,蘇寬裕、張育豪未被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