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企出海觀察|生物醫藥“出海”浪潮來勢洶洶,如何選對航道避免中途撤離?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季媛媛 上海報道

近年來,全球生物醫藥領域經歷了持續而深刻的變革。政策的引導促使生物醫藥產業全面創新轉型,爲創新型生物醫藥企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特別是自2023年起,生物醫藥業務拓展至海外的趨勢愈發強勁,中國在license out(許可輸出)交易方面的數量穩步上升,標誌着中國創新藥物迎來了歷史性的機遇窗口。

如今,許多創新藥物項目在2024年上半年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果:和黃醫藥的呋喹替尼在國際市場上的銷售表現強勁;擁有重大授權交易的企業持續獲得收益;多款國內研發的PD-1、ADC、CAR-T等高關注度創新藥物的銷售額持續增長;醫療器械領域也在海外市場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

然而,與此同時,一些創新生物醫藥企業在海外市場的佈局也遭遇了挫折。例如,2023年5月,EQRx由於戰略改變,終止開發三款引進自中國的產品,其中包括凌科藥業的JAK1抑制劑EQ121。同年9月22日,艾伯維由於戰略調整,終止了與天境生物共同開發來佐利單抗(CD47)的協議。

面對這樣的挑戰,創新藥物企業如何確保其“出海路徑”穩健?在海通證券舉辦的2024上海先導產業大會暨第13屆醫藥CEO論壇上,紅杉中國MD曹弋博就此話題發表見解。他指出,企業經營和銷售產品,或拓展至海外市場及進一步發展,是至關重要的。當前國內支付環境受限,拓展海外市場成爲公司的一項重要戰略。

曹弋博強調,在選擇海外合作伙伴時,企業應抓住機遇,關注的不僅是合作伙伴的首付款,還應綜合考慮其整體發展狀況。在資金壓力巨大的情況下,企業也需要考慮創新。

創新藥“出海”成趨勢

隨着創新環境的持續改善,中國製藥企業在海外開展的臨牀試驗數量正穩步增長。根據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CDE)發佈的《中國新藥註冊臨牀試驗進展年度報告》,從2020年至2023年,中國新藥在國際多中心試驗的數量從207項增長至286項。在2023年,國內藥物臨牀試驗佔據了92.7%的比例(3988項),而國際多中心試驗則佔6.7%(290項)。

根據發表在《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上的一篇文章《中國創新藥在美國的臨牀研發進展》,我國創新藥在美國開展的臨牀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至2023年期間啓動,顯示出顯著的增長趨勢。在2007至2023年期間,共有177家中國本土藥企的350款原研創新藥在美國針對499個適應症開展了691項臨牀試驗,其中包括399項1期臨牀試驗、269項I期臨牀試驗和83項II期臨牀試驗。從臨牀試驗的發起情況來看,70%由中國原研公司自主發起,27%的申辦者是境外合作單位,剩餘3%的申辦者是境內合作單位。

從藥物類型來看,這350款藥物中包括82款(52%)新分子實體(NMES)、162款(46%)新生物製品(New Biologics)和6款(2%)中藥。其中,小分子藥物佔比45%;抗體類藥物中的單抗、雙抗以及ADC分別佔比22%、8%以及7%,細胞與基因治療佔比5%。

隨着創新實力的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中國創新藥企正加速走向國際市場。例如,傳奇生物的BCMA CAR-T西達基奧侖賽已獲得美國、歐盟、日本等國批准用於治療多發性骨髓瘤;和黃醫藥的呋喹替尼通過與武田製藥的海外授權協議,實現了11.2億美元的交易規模及銷售分成;澤布替尼成功“出海”後,全球銷售額總計達到80.18億元,同比增長122.0%,其中美國市場貢獻最大,銷售額總計59.03億元,同比增長134.4%。

海通證券分析認爲,自2020年起,中國創新藥開始加速授權海外,有望藉助跨國企業的渠道拓展產品市場空間。交易價格與全球市場規模、產品效果及競爭格局密切相關,且多款中國創新藥的海外總交易金額已超過10億美元。

在曹弋博看來,藥企“出海”主要的三大優勢體現在現金流方面:首先,可以收取部分預付款;其次,原本需要自行承擔的項目費用,現在可以通過平臺合作,由合作方承擔;第三,正如在中國企業中所見,建立銷售團隊是一項耗資巨大且充滿挑戰的任務。如果能有海外合作伙伴協助公司實現海外商業化,則將大大有益。因此,這三個方向均有助於企業在當前環境下節約成本。

荃信生物的首席商務官(CBO)、副總裁吳生龍也指出,對於本土創新藥企而言,產品新上市的定價相對較低。因此,創新藥企業若要實現價值的最大化,國際化發展,特別是關注支付端的主要市場,顯得尤爲關鍵。

“從今年開始,我們正着手對研發方向、策略以及海外拓展的思路進行調整。過去,業界普遍傾向於直接與跨國公司合作出海,而今我們也在探索與其他合作伙伴的可能性。無論是與機構合作還是採用其他形式,我堅信海外拓展乃大勢所趨。產品管線與公司的能力及實力是相互匹配的過程,我們目前正持有這樣的構想。”吳生龍表示。

打造創新出海路徑

當製藥企業考慮拓展海外市場時,它們將遭遇一系列實際挑戰,這要求企業深思熟慮如何調整其未來研發的方向和策略,以滿足海外市場的目標和需求。

根據《2024中國生物醫藥出海現狀與趨勢藍皮書》(以下簡稱《藍皮書》),中國創新藥行業正從“引進”模式向“輸出”模式轉變,2023年共發生58起license-out事件,首次超過了license-in(許可引進)項目數量。從研發階段來看,2022年以及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間,license-out交易主要集中在早期臨牀階段的藥品。2022年,處於臨牀I期、臨牀II期以及臨牀III期的藥品佔比達到52.5%。到了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這一比例進一步提升至62.0%。

License-out模式已成爲2023年以來中國醫藥行業出海的主要方式之一。這一趨勢基於近年來國產創新藥資產價值得到衆多跨國藥企(MNC)的認可,例如GSK、諾華、BMS、羅氏、默克等。這些跨國藥企收購的海外權益覆蓋了化學藥物、抗體藥物偶聯物(ADC)、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療法(CAR-T)等多個領域。此外,近期的license-out交易不再侷限於百濟神州、信達生物等生物科技公司(Biotech)。越來越多近年來新成立的生物科技公司,如宜聯生物、安銳生物、舶望製藥等,也開始積極參與這一模式,尋求與國際市場的合作機會。同時,傳統轉型藥企如恆瑞醫藥在license-out交易中的活躍度也有所提升,這進一步證明了該模式在中國創新藥出海戰略中的重要性。

在資本市場上,聯合開發模式被視爲一種有前景的投資方式。然而,在國內,生物科技公司尚未普遍達到這一階段。以傳奇生物爲例,在過去幾年中,其產品上市前,政府的快速發展和對海外業務的投資是顯而易見的。聯合出資,各佔一半資產和收益,涉及金額通常在十億元以上。

曹弋博認爲,只有少數公司具備開發海外市場的實力,並能因此獲得巨大收益。在“出海”模式層面,“NewCo”爲生物製藥企業提供了一種創新的出海路徑。“這是一種結合了聯合開發、股權合作和授權的綜合模式,試圖在各種方案之間找到平衡點,既避免了直接出售而失去控制權,又不需要大規模的擴張。”

例如,領康生物醫藥集團近期以“NewCo”模式在印尼成立控股合資公司,其開發的LM008獲得印尼政府首肯,成爲印尼首個進入臨牀報批綠色通道的GLP-1雙靶點激動劑。

採用NewCo模式,在實踐中,本土企業會將少量金額授權給新的主體,而新主體則由公司和外部投資人共同持有。在產品開發階段,公司會嘗試與其他戰略性項目合作。這種模式對原企業可能產生重大影響,部分現金迴流後,可以支持其他業務的發展,並確保在技術改進中保持一定的發言權。同時,這也爲企業在未來潛在收益中提供了更多參與機會的可能性。

“儘管這種模式看似具有許多優點,但同樣面臨諸多挑戰。任何事情都有其兩面性,在這種情況下,授權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不可能僅憑一項資產就吸引投資者進行開發,這需要建立在重要的關係基礎之上。”曹弋博認爲,海外開發除了需要資金投入外,還需要企業自身的實力以及新設立公司和新招募團隊的開發能力。

把控國際化風險

在過去的一年中,衆多國內企業將授權許可作爲其發展的主要戰略。然而,對於專注於創新藥物的企業來說,鑑於國內支付環境的限制,“出海”之路同樣充滿挑戰。因此,許多企業正在尋求國際發展機會,以最大化其價值。

《藍皮書》強調,海外擴張不僅意味着開拓更廣闊的市場和更多機遇,也意味着要面對更加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以及更高的風險和挑戰。對於中國藥企而言,這要求在加強研發能力的同時,提升對國際市場規則的理解和適應能力,以應對多方面的變量。

一方面,企業必須擁有產品的核心創新力和競爭優勢,這包括新靶點、新機制的開發,以及現有藥物的優化和改良。在此過程中,企業還需精心選擇適合的國際化戰略和模式,例如自主出海或合作出海,每種模式都有其獨特的優勢和特定的門檻要求;另一方面,對潛在的“出海”目的地進行深入細緻的評估也是至關重要的,這涉及市場潛力、監管環境和競爭格局等多個關鍵因素。

關於“出海”策略的不足,曹弋博指出,中國企業在直接談判中有時可能過於謹慎或保守,這可能導致提出的條件過高,嚇跑潛在的國際合作夥伴,或使他們考慮其他選項。同時,價格可能沒有調整到最佳狀態。此外,投資還可以幫助企業進行經營梳理,好的產品需要具有明確的臨牀開發可能性和確定性,企業可以在項目不同的階段考慮退出或者引進新投資人。

在過去的十年裡,中小型併購交易逐漸增多,最近市場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新領域的競爭格局變得尤爲關鍵。在市場規模龐大時,企業往往不得不進行早期交易,這是不可避免的。若不主動進行收購,企業可能會面臨被其他公司收購的風險,因此,某些交易可能會提前進行。

“不同適應症的項目有不同的時間表,有些可能需要更早的決策,有些則可能需要更深遠的謀劃。在市場格局緊張時,各方可能更願意考慮更早的項目。無論是買家還是賣家,都可以獨立開放,尤其是具有一定差異化的創新藥,它們在國際市場上能夠吸引過多關注,並且具有差異化潛在成爲該領域較好的產品,這纔是最重要的。我們需要高速發展,通過創新走出自己的道路。”曹弋博說。

奧浦邁董事長肖志華認爲,“出海”時最關鍵的是技術交流,需要海外客戶認可我們的技術,要有機會切入進去,讓對方體驗我們的技術和產品性能。同時,海外市場的開拓需要堅定的信念,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優秀的產品都能找到匹配的市場。海外藥企目前的成熟產品,匹配切入的可能性似乎有限,但獨創性的產品無疑有其市場,將來一定會有更大的機會。

“海外市場的拓展並非一蹴而就。海外市場最大的優勢在於其定價接受程度,如果市場認可的產品,即便價格較高,也能夠接受溢價,優秀的產品從而可以賣出更高的價格,”肖志華指出,破局“內卷”的路徑在於“外卷”。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信心、耐心和策略。這既非輕率之舉,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旅程,而是一個充滿挑戰和趣味的探索與學習過程。目前,國內市場大約有四分之一的潛力尚未被挖掘,如果我們能夠持續改進,海外市場也將不斷拓展。”肖志華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