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13人拒入監遭通緝 保釋金500萬元全數沒收
▲警員薛貞國在臺北市夜店前遭人圍毆致死,主嫌蕭叡鴻等13人被判刑定讞卻不報到入監已被通緝。(圖爲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臺北市夜店殺警案震驚全臺,最高法院判處其中57名被告各徒刑2個月至13年定讞,臺北地檢署從6月起,陸續傳喚他們到案執行,但主謀蕭叡鴻等13人傳拘不到,檢察官已經發布通緝,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他們案發後繳交的保釋金共約共約500萬元。
2014年9月13日凌晨,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等人,到臺北東區ATT大樓6樓知名夜店「Spark」消費,因與鄰桌客人發生衝突,遭夜店安管趕離,曾透過羣組號召「中山聯盟」成員回店報復,當天休假的信義分局警員薛貞國得知後,穿着便服到場,卻遭數十名黑衣人持警棍、球棒、刀械、鐵椅,甚至抓起紅絨柱圍毆致死。
▲曾威豪和劉芯彤涉案部分仍在高院更審中。(圖爲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扣除未成年嫌犯被移送少年法庭,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等是鄭,起訴69人,除主事者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涉案部分,目前仍由高院更審中,其餘57人,分別被最高法院判處13年到2個月不等刑期確定,須向檢察官報到發監或繳交易科罰金。
但是當年幫忙糾衆毆警的主犯蕭鴻叡,被判刑13年最重,卻和其他12名共犯,從臺北地檢署通知報到的6月份起,拒不到案,經檢警拘提不到後,檢察官日前已經陸續對蕭等人發佈通緝,同時向法院聲請,將他們當年爲換取不被羈押的保釋金,總額約500萬元,全數沒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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