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制催生紅包文化 歌廳華麗轉身

位於西門町漢口街的鳳凰歌廳,曾經孕育出星星我心女星吳靜嫺歌手,紅極一時,如今卻是碩果僅存的歌廳之一。澤庵丁長年觀察紅包文化,向讀者揭開紅包場神秘面紗。(鄧博仁攝)

臺灣紅包場文化源自於1960年代的大型歌廳,在戒嚴、白色恐怖的緊張氛圍下,當紅電視歌唱節目羣星會」是難得的娛樂,捧紅許多歌星。他們在節目演出之餘,就會到歌廳演唱,甚至受邀到東南亞各國夜總會演出。

臺北市的第一間歌廳,就是1961年在西門町成都路昆明街口國賓戲院二樓的「國之賓大歌廳」,開創歌廳文化的第一波黃金年代。

澤庵丁表示,本來只能在電視上看到的歌星,竟然在歌廳也能見到,「對歌迷而言,只要花一點錢,就能在歌廳見到歌星本人,在那個娛樂很少、社會壓抑的年代,是一件大事。」

然而歌廳文化在1970年代一度受到秀場文化衝擊,包含俗稱「牛肉場」的流動歌舞團地下舞廳電玩遊樂場、卡拉OK、餐廳秀等。大型歌廳逐漸歇業,但部分非法娛樂在政府掃蕩後,消費人口又回到歌廳、電影院懷抱,中小型歌廳和附設舞臺西餐廳蓬勃發展,在1970年代到80年代又迎來歌廳文化另一波高峰

現在熟知的「給歌星包紅包」文化,就在這時逐漸出現。早期的大歌廳是「純聽歌」,進場只要點杯茶、水果即可,歌星與羣衆間鮮少互動。後來爲了提升顧客消費金額,歌廳開始提供酒水餐點。又發展出業績制,鼓勵歌星與客人交流,留住顧客。

早期是影視歌星會到歌廳表演,後來歌廳也反過來,捧紅不少歌手,轉戰熒幕成爲影視明星。電影《星星知我星》的金鐘影后吳靜嫺便曾長年在歌廳演出,如今照片仍然高掛在西門町「鳳凰大歌廳」門口。也有不少歌星如王少卿白金燕、鄭茵茵,除了演唱,後來自己也成爲歌廳業者,延續歌廳文化,如今卻依然不敵流失的聽歌人口,逐漸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