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限建案勝訴 求史上最高國賠258億
▲義大世界開發案,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市府全面禁建無理由,逆轉改判義大勝訴,義大因此對市府提出258億國賠訴訟。(圖/義大世界提供)
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前夕,義大世界接獲高雄市工務局通知,指陳建照容積超過法定上限,義大提出申覆,工務局反而加重力道,將部分建案勒令停工,申請勘驗與使用執照則退件處分,並對全區禁建管制,義大世界興建工程遂停擺至今。義大針對市府的行爲,提出一連串行政訴訟。
其中市府退件的兩張建照訴訟部分,義大要求准予開工,但市府根據義大其他開發案的基地容積率超標爲由,不準開工。本案在前年2月間的更一審,獲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支持獲勝,案件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去年5月間勝訴確定。行政法院要求市府重新做出行政處分,讓義大開工。
這起案件勝訴確定,讓義大士氣大振!畢竟站在人民的角度,要在訴訟上打贏龐大的行政體系,實所不易。
人民與政府打交道時,所有的資料均保存在政府機關中;政府機關也掌握較多的法令訊息。一旦人民與政府有了糾紛,行政體系提出的證據資料更爲完備,再加上鋪天蓋地的行政命令函示,通常在人民搞清楚訴訟爭點時,案件就已經分出勝敗。訴訟上稱「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證據偏載」,就是形容人民訴訟上弱勢的無奈。義大雖爲財團,資力較一般訴訟當事人雄厚,但面對更龐大的行政體系,義大也只能像其他人一樣,徒呼負負。
不過本案中,最高行政法院明白點出高雄市政府的諸多違誤:「本件被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因其他建築基地之超額容積,或……等理由否準原告(義大世界)之申請,已有違法律保留原則,欠缺正當合理之關連性,且違反比例原則。…於法即有未合,訴願決定遞予維持,亦有違誤。」(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62號)
也因爲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斷,義大決定對高雄市府提出國賠訴訟,請求我國史上最高的國賠金額258億元。
法界人士認爲,雖然各法院間不受彼此判決勝負拘束,但根據實務上常用的「爭點效」,倘訴訟上重要爭點,經當事人認真攻防,法院詳盡調查,該爭點即可讓其他法院採爲判決基礎。義大與市府在本案中針對容積率問題攻防,法院亦做出判斷,那義大世界開發案的容積率問題,將獲得有利於義大的認定。這也許不會影響義大258億國賠訴訟的勝敗,但對於義大與市府間一連串訴訟,先搶下了重要的灘頭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