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起糾紛 患者及家屬如何維權?
近日,湖南某醫院醫生劉翔峰獲刑17年一案引發輿論關注。在我們身邊,絕大多數醫務人員一直在默默奉獻,用專業知識和醫者仁心,守護着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嚴懲侵害患者健康權益的醫療亂象和行爲,淨化醫療環境,是廣大醫務人員所盼,是廣大人民羣衆所盼。
那麼,如果患者或家屬不滿醫療機構診療服務,面臨醫療糾紛時,該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要點一:
及時複製並封存全部病歷是關鍵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而醫療糾紛最核心的證據材料就是病歷。北京天霜律師事務所馬元元律師表示,患者或家屬可在專業人士幫助下,在病歷中尋找問題,進而判定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
具體來看,病歷分兩類,一種是門急診病歷,醫療機構在診療結束後應當即時完成並交付患者,由患者自行保管;另一種是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那麼,怎麼獲取住院病歷呢?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患者有權查閱、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屬於病歷的全部資料。第二十四條規定,發生醫療糾紛需要封存、啓封病歷資料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複製件,由醫療機構保管。病歷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對已完成病歷先行封存;病歷按照規定完成後,再對後續完成部分進行封存。醫療機構應當對封存的病歷開列封存清單,由醫患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各執一份。
患者本人或在患者死亡的情況下其近親屬有權要求醫療機構複製並封存全部住院病歷,封存病歷時,還需要醫療機構出具封存清單並交由封存人一份。由於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醫療機構可能會修改、僞造病歷來規避責任,因此及時封存、複印病歷具有重大的意義,既可以獲取及固定證據,又可以防止病歷被惡意篡改,特別是當患者或家屬提出封存病歷的要求時,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封存,如果醫療機構以“馬上下班了”等各種理由要求患者或家屬再來時,應當錄音或錄像留存相關證據並要求立即封存。
要點二:
謹慎決定是否進行屍檢
馬元元介紹,《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患者死亡,醫患雙方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拒絕簽字的,視爲死者近親屬不同意進行屍檢。不同意或者拖延屍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通常情況下,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醫療機構會開具死亡診斷證明書,並需要家屬確認是否進行屍檢,簽署死亡患者屍檢知情同意書。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第一,根據保存條件,屍檢一般應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最晚7日內進行,超過7日進行屍檢雖然實踐中可行,但是在後續訴訟中有較大風險,主要是因超過法定期限而不被採納爲定案證據。第二,如果家屬拒絕屍檢,導致後續無法確認患者死亡原因,家屬將承擔不利後果。也就是說,由於沒有進行屍檢,導致患者死亡原因未能查明,進而無法判斷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家屬要求醫療機構承擔相應責任的訴訟請求可能不會被支持。
要點三:
巧用人民調解方式
患者或家屬對診療服務不滿意,希望採用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馬上想到的就是到法院起訴醫療機構。如前所述,醫療糾紛類案件專業性極強,很多情況下,患者或家屬在沒有複製並封存全部病歷或沒有進行屍檢的情況下提起民事訴訟,其訴訟請求很難被法院支持。那麼,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馬元元介紹,以北京市爲例,北京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規定,經北京市司法局審批設立的專門從事醫療糾紛調解的羣衆性組織。患者或家屬可以向醫調委提出調解申請,後續醫調委會聯繫醫療機構詢問是否響應,一般醫療機構會響應調解。進入調解程序後,醫調委會邀請專家提供評議意見,並據此出具調解方案,醫患雙方可以在調解方案的基礎上進行溝通。若雙方認可最終調解方案,需簽署調解協議,再經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確認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一旦患者或家屬簽署調解協議並經司法確認後,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會不予受理或被駁回起訴。若雙方中任何一方不認可最終調解方案,則調解終止,患者或家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訴訟中,相關責任認定和賠償金額不以醫調委調解方案爲基礎。例如:醫調委階段,醫療機構認可輕微責任,願意支付10萬元進行調解,若不同意醫調委的調解進入訴訟階段,醫療機構很可能不認可任何責任。因此,患者或家屬需要謹慎選擇是否接受醫調委的調解方案。
此外,馬元元表示,醫療糾紛案件不同於民間借貸、勞動仲裁等一般民事案件,當事人基本上可以自行立案並完成訴訟。此類案件具有較大的複雜性和專業性,建議患者或家屬採取法律程序前,諮詢專業律師或撥打當地免費的公共法律服務熱線進行諮詢。
文/本報記者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