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漏水糾紛攻訐法院發言人、公佈個資 老翁遭判刑4月
劉姓老翁因漏水糾紛,不僅制影片攻擊高等法院前發言人吳維雅,還揭露吳家人的個資,遭臺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高等法院前發言人吳維雅的家人,與鄰居劉姓老翁有漏水的官司糾紛,劉翁竟自制長達31分鐘的影片,揭露吳維雅家人的個資,並指吳維雅「要錢也要命」、「恐嚇我356萬元」等,遭臺北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翁與吳維雅一家人是鄰居,因漏水官司敗訴確定,2019年4月11日在Youtube上傳「中天新聞漏水356萬續集」影片,不只含有「吳維雅法官不止要錢也要命」、「她本性就是那麼惡劣」、「吳維雅先恐嚇我356萬元」、「找人打斷他的腿,還可以省錢」等內容,還將載有吳家人姓名、住址等個資的法院裁定書揭露。
吳維雅一家人氣得提告,北院認定,劉翁涉犯恐嚇、公然侮辱、加重誹謗、非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罪,從一重依非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罪判刑,因劉翁行爲時已82歲,依法減輕刑期;考量劉翁未與吳家人和解,開庭過程態度也不佳,甚至對法警、法官叫囂,嚴重乏法治觀念,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