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看護來臺5月產嬰被轟假 僱主協會曝「男嬰去向」嗆廢監察院

▲家中請來移工照顧阿嬤,豈料移工竟直接在牀上生小孩。(圖/翻攝自爆料公社APP)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有網友PO出監視器畫面指出,請來照顧阿嬤的外籍移工,竟躺在阿嬤牀上生子,卻無法因此解僱,讓監察委員王幼玲痛批報導未求證,質疑真實性。對此,僱主協會表示,此事就是真的,不懂爲何要被說爲造謠。

該段監視器畫面顯示,一名外籍看護躺在牀上蓋着棉被,幾分鐘後產下嬰兒,一旁則有一名阿嬤坐在輪椅上。僱主親友指出,法規規定不能驗孕,因此移工到家5個多月就生產,且目前也不能換人並幫忙坐月子,感到心力交瘁。

對此,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移工懷孕自己在牀上生產,家裡的人都看不出她懷孕的肚子嗎?如果僱主要幫忙照顧產婦和新生兒 也沒有問題呀?如果沒有能力可以合議解除契約 ,再另行僱用其他移工。這位移工可以尋求安置,待產後再轉換僱主。這些都是現有的措施。這篇報導還誇張其事,挑起矛盾,居心叵測。他的家人最好都沒有聘僱移工的需求。相關規定完全無知。」

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移工懷孕自己在牀上生產,家裡的人都看不出她懷孕的肚子嗎?如果僱主要幫忙照顧產婦和新生兒 也沒有問題呀?如果沒有能力可以合議解除契約 ,再另行僱用其他移工。這位移工可以尋求安置,待產後再轉換僱主。這些都是現有的措施。這篇報導還誇張其事,挑起矛盾,居心叵測。他的家人最好都沒有聘僱移工的需求。相關規定完全無知。

針對王幼玲的發言,社團法人臺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僱主國際協會(僱主協會)表示,該名印尼籍看護5月來臺,並在9月11日生產,事後坦言檢查時拿朋友的檢體過關,刻意隱瞞懷孕的事實,且孩子的父親在印尼。

僱主協會表示,若監委懷疑消息是假的,可以去問印尼辦事處,且此消息很早就在各大羣組傳開了,印尼朋友都知道在臺灣產檢、生產可以用健保,「就只有中華民國勞動部、監察委員,繼續裝瞎或裝傻,粉飾太平,甚至有監察委員責怪僱主沒有看出外勞懷孕、沒有關心、甚至建議讓外勞去安置,難道自己要再聘一個?甚至監委質疑,幫忙做月子帶小孩有什麼困難嗎?是要失能的阿嬤顧?還是要顧阿嬤的家屬顧?還是仲介顧?」

僱主協會直言,監委不知道逃逸外勞將近9萬,且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很多錢嗎?「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纔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這個外籍看護在北部科技重鎮,目前算是給僱主有個交代,結局會是小孩會送回印尼讓家人顧,畢竟孩子的爸在印尼。至於這個拿假的檢體來臺工作的移工,據說會繼續照顧原來的阿嬤。但會不會履行合議,在鬆散不履行合約的臺灣,只有天曉得」。

僱主協會表示,他們嚴正要求衛生福利部把外籍勞工入境要檢查的健檢項目納入妊娠檢驗、愛滋檢驗,並且要證明沒有罹患重大疾病如癌症。並且讓外籍人士用私人保險,來支應在臺期間的可能醫療支出,而不能用中華民國繳稅來的全民健康保險,「出國前就明知懷孕,刻意隱藏,不到5個月就生產,爲什麼要弱勢重症失能的家庭負責?若仲介知情也沒告知,臺灣仲介可以跟國外仲介求償,補償僱主照護空窗期的額外支出跟精神損傷」。

僱主協會負責任發言,這是千真萬確的外勞懷孕事實,畢竟僱主比誰都希望外勞平安無事、老人家有人顧,何須造謠?聽聞: 1、印尼外籍看護5月來臺 2、9月11日在受照顧者-阿嬤的牀上把小孩生下來 3、外勞接受詢問時承認,她檢查的時候拿的檢體是「朋友的」,不是自己的,所以隱瞞懷孕事實 4、孩子的爸在印尼 中華民國監察委員懷疑這個消息是假的?可以去問印尼辦事處,可以去問衆多的印尼朋友們,他們羣組早就傳開了,各位僱主可以問問你們家的印尼看護,這個案的故事都已經傳地沸沸揚揚,他們也都知道在臺灣產檢、生產都可以用健保。就只有中華民國勞動部、監察委員,繼續裝瞎或裝傻,粉飾太平,甚至有監察委員責怪僱主沒有看出外勞懷孕、沒有關心、甚至建議讓外勞去安置,難道自己要再聘一個?甚至監委質疑,幫忙做月子帶小孩有什麼困難嗎?是要失能的阿嬤顧?還是要顧阿嬤的家屬顧?還是仲介顧? 對自己國人毫無憐憫之心,「監察」不到逃逸外勞將近9萬,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巨多錢?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纔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 今天,甚至還有仲介羣組說這個消息太誇張,所以僱主們,你們也可以回頭問問自己仲介有沒有聽聞。沒聽過的仲介,甚至認定這案件不爲真的仲介,代表消息不靈通,可能是靠行,也不夠專業,下次別找這個仲介了,亂帶消息裝懂,怎麼服務客人? 最後,這個外籍看護在北部科技重鎮,目前算是給僱主有個交代,結局會是小孩會送回印尼讓家人顧,畢竟孩子的爸在印尼。至於這個拿假的檢體來臺工作的移工,據說會繼續照顧原來的阿嬤。但會不會履行合議,在鬆散不履行合約的臺灣,只有天曉得! 監察院、勞動部不以照顧自己國民爲優先,是目前外勞亂象的始作俑者。僱主協會嚴正要求衛生福利部把外籍勞工入境要檢查的健檢項目納入妊娠檢驗、愛滋檢驗,並且要證明沒有罹患重大疾病如癌症。並且讓外籍人士用私人保險,來支應在臺期間的可能醫療支出,而不能用中華民國繳稅來的全民健康保險。 出國前就明知懷孕,刻意隱藏,不到五個月就生產,爲什麼要弱勢重症失能的家庭負責?若仲介知情也沒告知,臺灣仲介可以跟國外仲介求償,補償僱主照護空窗期的額外支出跟精神損傷吧? 外籍看護工生產,到底關弱勢重症僱主什麼事?如果彼此資訊透明,懷孕五個月僱主還要引進,那就兩造同意我們吃瓜羣衆沒意見,但隱瞞懷孕讓僱主聘僱金門進來後面臨空窗,叫做詐欺吧! #阿嬤移工生小孩 #專業助產婆 #坐月子 #顧小孩 #監察院 #勞動部 #國家人權委員會 #臺權會 #王幼鈴 #黑寶寶製造機 #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