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力推租稅優惠 KPMG:有利新南向臺商

印尼政府去年底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以提升印尼的投資經商環境。KPMG安侯建業海外業務發展中心印尼區會計師葉建郎指出,印尼給予境外所得免稅優惠、已付增值稅新增扣抵情況及明定稅捐核課期間等,有意前往印尼投資的臺商可享有較友善的租稅環境。

葉建郎表示,在所得稅方面,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已於2020及2021年先由25%降至22%,並預計自2022年起調降至20%,未來將與臨近越南泰國一致。

另外,境外所得再投資印尼給予免稅優惠,例如跨境轉投資股利所得匯回且再投資於印尼境內達30%者,可全數免繳納印尼企業所得稅;再投資於印尼境內未達30%者,則僅須就差額併入印尼母公司之全年所得課徵所得稅,例如再投資比例爲25%,其差額爲5%,企業僅就該5%課稅

在延攬國外人才而言,在一定條件下,印尼僅針對印尼所得及匯入印尼之所得課稅,更朝向實質經濟活動課徵。另對於給付國外利息之扣繳率將發佈減稅措施,惟臺商得從優適用臺灣與印尼之租稅協定,申請適用10%優惠扣繳率並取得納稅憑證回臺申請扣抵應納稅額

葉建郎也表示,在增值稅部分,印尼也規定未來企業以股權爲對價移轉應稅商品,若交易雙方均屬應稅企業者,可不認屬應稅交易,無須課徵增值稅,可減少企業資金壓力,提升企業併購意願。此外,對於開始產生應稅銷售額及認定爲應稅企業前,未申報或經稅局覈定之已納進項稅額,倘符合一定條件,均得享有於一定期間之扣抵權益,對於增值稅計算將有很大助益

印尼政府已提出多項友善租稅的改革措施,臺商未來在印尼經商可獲得較高競爭力,惟葉建郎建議,臺商對當地法令適用條件及程序仍應進一步洽詢專業意見,以做好稅務管理,提高企業經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