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盡貸前調查職責”等,福建仙遊農商行被罰210萬元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仙遊農商行”)因未盡貸前調查職責等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210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莆田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莆金監罰決字〔2024〕1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莆金監罰決字〔2024〕1號
被處罰當事人
一、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楊志高(時任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楓亭支行行長)
三、郭婧(時任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滄溪支行行長)
四、顧紹偉(時任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滄溪支行行長)
五、黃金文(時任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楓亭支行行長)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一、未盡貸前調查職責,向未封頂樓盤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二、未盡貸前調查職責,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且相關貸款的期限、客戶購商業用房首付比例不合規
三、未盡職覈實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四、未盡職覈實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普惠金融卡業務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至期貨市場和股市
五、未盡職覈實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部分個人經營性貸款被挪用作爲其他企業的註冊資本金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行政處罰決定
一、對福建仙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210萬元罰款
二、對楊志高給予警告
三、對郭婧給予警告
四、對黃金文給予警告
五、對顧紹偉給予警告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莆田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3月29日
數據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未盡貸前調查職責,向未封頂樓盤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未盡貸前調查職責,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且相關貸款的期限、客戶購商業用房首付比例不合規;未盡職覈實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未盡職覈實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普惠金融卡業務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至期貨市場和股市;未盡職覈實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導致部分個人經營性貸款被挪用作爲其他企業的註冊資本金。
時任福建仙遊農商行楓亭支行行長楊志高、時任福建仙遊農商行滄溪支行行長郭婧、時任福建仙遊農商行滄溪支行行長顧紹偉、時任福建仙遊農商行楓亭支行行長黃金文,均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