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女主管酸「可能請到小學生級的」無罪 他慘成法院認證豬隊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鄭姓女子臺北市某銀行主管,她不滿下屬阿偉化名工作表現不佳,經提醒也沒有改進,氣得說出「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的」、「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有豬隊友」等話,結果挨告妨害名譽。不過,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鄭女言論與阿偉的工作表現緊密相關,縱使主觀上會令人感到不快,但還算是在合理評論範圍內,最終裁定無罪。

▲阿偉認爲鄭女的言論是在故意羞辱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鄭女2018年11月20日下午6時許在阿偉的辦公桌旁說了以下這段話,「所以你的腦袋有沒有出狀況啊?你的分析能力怎麼處理?什麼叫人工?現在是看到你戶名處理而已,我只是告訴你,當你用戶名處理可以簡單到這樣而已,你的斷詞斷句居然要去處理這個戶名,你看你這個方法有多無用。」

過了6天之後,鄭女請阿偉放棄手邊正在做的工作,聽到對方反問有什麼要交代的事,卻回答「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跟你講,因爲跟我們差距太大了,對我們來講,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的,我們實在有點不曉得要怎麼辦」、「我什麼工作都不能給你,專業技術不行,資料也不能,你還能做什麼」;接着,同年12月7日雙方再度發生言語爭執,她脫口說出「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有豬隊友」等話,結果因此挨告妨害名譽。

對此,鄭女坦言的確有在上述3個時間點對阿偉說出那些話,但她沒有任何侮辱的意思,純粹是針對工作表現。另外兩名行員也證稱,阿偉剛公司時就有點交不出成果,接手整理系統資料,卻讓5年沒當過機的系統當掉,大家早在2018年11月20日之前就發現他的工作狀況不如預期,「他做的東西與我們想像的結果有落差,做的方法也與我們想像的有差異,所以我們覺得很奇怪。」

同事作證,阿偉早在事發之前就被發現工作能力不佳。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鄭女在對話中提到「豬隊友」,但並沒有指明是在說誰,況且阿偉工作表現不佳,在事發之前經過主管告誡也沒有改進,纔會發生以下這些事情;而從錄音證據看來,鄭女說話時並未刻意提高音量現場電話鈴聲甚至都比較大聲,可見她並非有意要讓在場所有人都知道阿偉工作能力不足,只是基於主管職責表達評論,不是故意要進行人身攻擊。

法官接着表示,鄭女的言論與阿偉的工作表現緊密相關,尚難認爲超出合理評論範圍,縱使主觀上會令人感到不快,但還是應該受到憲法保障,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的要件,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